(三)以各类突发公共事件典型案例为抓手,增强公众的公共安全意识和法制意识。通过典型案例分析,一是总结积累经验,进一步修订完善应急预案,增强预测、预警能力,提高应对和处置突发公共事件的能力和水平。二是深入分析公共安全形势,增强公众“思危有备,有备无患”的忧患意识和法制意识。三是掌握预防、避险、自救、互救和减灾的基本技能,提高公众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综合素质。
三、组织实施
(一)预案解读宣传。
1.省总体应急预案宣传报道。一是由省级主要新闻媒体播发、刊登省总体应急预案简本及新闻通稿。二是省级主要新闻媒体采用多种形式报道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省总体应急预案的制订和落实,播发省委、省政府带领广大干部群众有效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通讯或述评。三是省级主要新闻媒体要及时报道全省各地、各部门贯彻省总体应急预案情况。(由省新闻办负责,从2006年初开始组织实施)
2.省专项预案解读宣传。四川新闻网、四川在线全文播发可对外公开的省专项应急预案简本,有关媒体给予相应报道。稿件由省专项应急预案牵头制订的主管部门负责提供。(由省新闻办负责,在省总体应急预案简本公布后陆续播发)
(二)科普知识宣传。
1.开辟应急管理科普知识专栏。在有关新闻媒体,包括广播、电视、报刊、杂志、网络、政府网和省主要新闻媒体所属网站开辟专栏、专版、专题、专刊,介绍应急知识。(由省新闻办负责,会同省政府应急办、省广电局、省新闻出版局实施)
2.编辑出版科普读物和音像制品。广泛收集有关资料,分类别整理有关应急知识,分步编辑出版科普读物及音像制品,指导协调制作和播出有关电影、电视、广播和动漫等作品。(由省科技厅、省民政厅、省水利厅、省地震局、省气象局、省安监局、省卫生厅、省公安厅、省国土资源厅、省农业厅、省林业厅、省建设厅、省新闻办、省广电局等部门负责组织,作出具体安排,从2006年开始分步实施)
3.宣传普及应急管理法律法规知识。结合普法、依法行政等宣传活动,宣传普及有关应急管理的法律、法规知识。(由省司法厅负责,会同省政府应急办,从2006年开始分步实施)
(三)典型案例宣传。
选择有代表性的典型案例对各市(州)人民政府、省级部门推进“一案三制”(即编制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完善应急机制、体制和法制)工作,成功应对突发公共事件以及在应急处置中涌现出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进行宣传报道。原则上对外公开的省专项应急预案和部门应急预案各选一个典型。此外,宣传群众参与处置突发公共事件和自救、互救的成功典型。(由省新闻办负责,省政府应急办协调省民政厅、省水利厅、省环保局、省地震局、省气象局、省安监局、省交通厅、省卫生厅、省国土资源厅、省农业厅、省建设厅、省公安厅、省外办等部门提供稿件,在专项预案宣传解读期间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