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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工作的意见

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工作的意见
(渝府发〔2006〕62号)


各区县(自治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林业发展的决定》(中发〔2003〕9号),保护林业建设成果,维护生态安全,现就进一步加强我市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进一步提高对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工作的认识

  我市地处长江上游、三峡库区,地形复杂,气候多变,物种资源丰富,生态区位重要。近年来,各地高度重视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工作,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全面推行目标管理责任制,大力开展基础设施建设,不断强化监测预报和检疫执法,狠抓以松材线虫病为重点的危险性林业有害生物的预防和除治,取得了显著成效。全市灾害预警能力大幅度提高,控灾减灾能力不断增强,林业有害生物传播蔓延的势头从总体上得到了遏制。但是,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和国际间贸易往来的增多,林业有害生物入侵、扩散、成灾的压力不断增加。特别是被称为“森林癌症”的松材线虫病的蔓延扩散,已给我市局部林区造成毁灭性危害,对我市的出口贸易和经济发展带来了较大影响,对人畜安全和生物多样性构成了严重威胁。同时,各地还存在防治技术手段落后、防治机构不健全、防治机制不活等问题,部分地方依法防治意识淡薄,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工作面临的形势还比较严峻。因此,加强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工作是有效遏制森林病虫害发生严重危害,保障三峡库区生态安全的迫切需要;是保护生态建设成果,推进林业持续快速健康发展的关键措施;是减轻灾害损失,保护林主利益,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要保障;是扩大对外贸易,加快我市经济发展的必然要求。各地各有关部门一定要站在战略和全局的高度,充分认识林业有害生物的危害性和开展防治工作的重要性,采取措施,真抓实干,切实做好林业有害生物的防治工作。

  二、明确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工作的指导思想和目标任务

  我市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工作的指导思想是:坚持科学发展观和可持续发展战略,遵循“预防为主,科学防控,依法治理,促进健康”的基本方针,加大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工作改革力度,建立健全林业有害生物突发事件应急机制,大力推进无公害防治,坚决遏制林业有害生物高发势头,促进我市林业建设持续快速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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