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重庆市电镀行业整顿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渝办发〔2006〕126号)
各区县(自治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
《重庆市电镀行业整顿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六年六月六日
重庆市电镀行业整顿工作实施方案
近年来,我市电镀行业发展迅速。全市从事加工服务的电镀厂点已达300余户,年产值约10亿元,主要配套汽车、摩托车、机械加工、五金和仪表等行业,涉及锌、铜、镍、铬等电镀种类。其中,约50%以上的电镀企业投资规模在50万元以下,约一半以上的电镀企业集中在主城区。长期以来,我市电镀行业存在着管理不规范,布局不合理,市场竞争无序,环境污染日益严重等诸多问题。为严格实施《重庆市电镀行业发展规划》(渝经环资〔2004〕104号),彻底改变我市电镀行业“散、乱、小”和环境污染严重的状况,推进电镀行业布局调整,促进电镀行业规范、持续、健康发展。根据《
环境保护法》、《
清洁生产促进法》以及国家有关政策,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城市规划调整的总体部署和保护三峡库区水体的有关要求,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按照我市电镀行业“淘汰一批、治理一批、规划发展一批、园区集中一批”的产业发展总体思路,坚持“加快技术升级、逐步实现清洁生产”、“总量控制、相对集中、增量限制”的原则,开展电镀行业整顿工作,加快我市电镀行业合理布局调整,制止电镀行业低水平重复建设,引导和规范电镀行业健康发展,从根本上解决电镀企业污染问题。
二、实施范围
采取“分步、分区”的方法和步骤,此次清理整顿重点是渝中区、沙坪坝区、江北区、南岸区、九龙坡区、大渡口区、北碚区、巴南区、渝北区、经开区、高新区等行政区域内的电镀生产厂点,共涉及企业132家。
三、整顿目标
(一)关闭淘汰一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