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时,中青年学科带头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最近两年承担了博士或硕士研究生的指导工作,系统讲授两门以上博士或硕士研究生专业课程,并每年讲授了一门本科课程,在申报当年1月1日,年龄不超过55周岁,有正高专业技术职务或已获博士学位且有副高专业职务。经考核近两年以来取得的业绩符合以下条件中的两项,可以确认担任中青年学科带头人:
1、国家自然科学奖、国家科学发明奖、国家科学进步奖、国家星火奖,或获省部级教学成果、优秀社科成果一等奖,或获省部级科技进步二等奖及以上奖励且为主持者;或取得省部级及以上科研成果鉴定不少于2项,且为主持人。
2、主持国家级科研项目一项或省、部级科研项目不少于2项(不包括自筹经费项目),且项目经费工科不少于10万元,理科不少于8万元,文科(含财经类)不少于3万元;或实际取得其它协作科研经费工科30万元以上,理科20万元以上,文科(含财经类)6万元以上,且均为主持人。
3、取得公认、突出、创新的科研成果,或取得有重大价值的发明专利,或开发出本学科领域关键性的高新生产技术,并产生显著的经济和社会效益。
4、正式出版本专业的高质量、高水平的学术论著一部(不含编著、译著、合著);或编写的教材获省部级二等奖以上奖励,且为主编。
5、已在国际权威学术刊物公开发表论文3篇以上,或被国际科学检索系统SCI、EI、SSCI收录、或被新华文摘、人大复印资料全文转载论文2篇以上,或在国内核心刊物公开发表论文4篇(人文及财经类5篇)以上,且均为第一作者(不含增刊)。
中青年骨干教师须具备以下条件: 最近两年以来,系统讲授本(专)科两门以上基础课或专业基础课,或讲授一门以上硕士研究生专业课,有副高专业职务,在申报当年1月1日,年龄不超过50岁,近三年来取得的业绩,经考核符合以下条件中的两项,可以确认为中青年骨干教师:
1、主持厅局级以上科研项目,且项目经费工科不少于3万元,文理科、财经类不少于1.5万元;或实际取得其它协作科研项目经费工科20万元以上,理科12万以上,文科(含财经类)4万元上,或取得厅局级科研成果鉴定2项,且为主持人。
2、获省部级教学成果、优秀社科成果二等奖或科技进步三等奖,且为主持人。
3、主持并完成省级教学改革立项课题。
4、在国际权威学术刊物公开发表论文1篇以上;或在国内核心刊物公开发表论文2篇(人文及财经类3篇)以上;或公开出版较高水平的教材、论著,且担任第一作者(不含增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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