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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教育厅关于下发《江西省高等学校“高层次创造性人才计划”实施方案》及相关办法的通知

江西省教育厅关于下发《江西省高等学校“高层次创造性人才计划”实施方案》及相关办法的通知


各高等学校:
  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高等学校“高层次创造性人才计划”实施方案〉和有关实施办法的通知》(教人[2004]4号),为推进全省高校大力实施人才强校战略,培养和汇集一批具有国内外领先水平的学科带头人,形成一批优秀创新团队,造就一支高质量、高水平的高等学校教师队伍,江西省教育厅决定实施“江西省高等学校高层次创造性人才计划”。
  现将《江西省高等学校“高层次创造性人才计划”实施方案》、《“江西省高等学校井冈学者和创新团队发展计划”井冈学者聘任办法》、《“江西省高等学校中青年学科带头人培养计划”和“江西省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培养计划”实施办法》印发给你们,请你们结合本校实际,认真组织实施,并根据本文精神,制定本校的人才培养计划。
  附件一:江西省高等学校“高层次创造性人才计划” 实施方案
  附件二:“江西省高等学校井冈学者和创新团队发展计划”井冈学者聘任办法
  附件三:“江西省高等学校中青年学科带头人培养计划”和“江西省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培养计划”实施办法

  二00六年五月二十四日

  附件一:
江西省高等学校“高层次创造性人才计划”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全国、全省人才工作会议和教育部《2003-2007年教育振兴行动计划》、《教育部关于印发〈高等学校“高层次创造性人才计划”实施方案〉和有关实施办法的通知》(教人[2004]4号)等文件精神,重点培养和汇聚一批具有国内外领先水平的学科带头人,形成一批优秀创新团队,造就一支高素质、高水平的高等学校教师队伍,决定从2006年开始实施我省高等学校“高层次创造性人才计划”。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和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进一步加大高等学校人才培养工作力度,以培养井冈学者和创新团队为重点,培养选拔一批高层次创造性人才,促进全省高等学校加强内涵建设,增强核心竞争力,提升办学实力和水平,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二、总体目标
  构建定位明确、层次清晰、衔接紧密、促进优秀人才可持续发展的人才培养和支持体系。围绕教育部高等学校“高层次创造性人才计划”,全面实施我省高等学校“高层次创造性人才计划”,推动我省高等学校培养10名具有国内外领先水平的井冈学者、一批具有创新能力和发展潜力的中青年学科带头人和骨干教师,力争若干名教师进入教育部“长江学者和创新团队发展计划”,30名左右教师进入教育部“新世纪人才支持计划”,50名左右教师进入教育部“青年骨干教师培养计划”,带动全省高等学校教师队伍整体素质的提升;积极探索以重点学科、重点实验室等创新平台为依托,以学科带头人为核心,围绕重大项目凝聚学术队伍的人才组织模式,形成一批优秀创新团队,促进学科交叉融合和集成发展;支持优秀人才取得重大标志性成果,提高高等学校的人才培养质量、创新能力和核心竞争力,为实现我省在中部地区崛起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提供人才支持和知识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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