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加大社会保障资金筹措力度
进一步加强社会保险费征缴工作。建立规范的社会保障预算制度,加大财政投入,强化预算约束。通过国有资产转让、发行彩票和发行社会保障债券等多种方式,筹措社会保障基金。建立和完善个人账户基金、社会保障基金和企业年金的市场化运营机制.引导和鼓励富裕阶层参与社会公益事业和开展慈善捐助活动。
三、建立健全现代医疗卫生体系
坚持以农村为重点,健全现代医疗卫生体系,提高人民群众健康水平。
1.加强公共卫生体系建设
按照“统一规划、分级负责、优化布局、整合资源、深化改革、配套推进”的要求,加强疾病预防控制体系、医疗救治体系建设。加强紧急救援中心建设,逐步完善省、市、县、乡四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机制,全面提升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能力。预防和控制鼠疫、非典、人高致病性禽流感、艾滋病、结核病、乙型肝炎等重大传染病暴发与流行。加强碘缺乏病、氟中毒、矽肺病等地方病、职业病防治力度。加强妇幼卫生保健。加强精神卫生、老年病防治机构建设和慢性非传染性疾病防治工作,不断完善慢性病防治监测网络。
2.把医疗卫生工作的重点放在农村
启动农村卫生服务体系建设规划,以乡镇卫生院建设为重点,巩固和健全县、乡、村三级医疗卫生服务网络。改善农村医疗条件,基本完成县级综合医院、中医院、预防保健机构和乡镇卫生院房屋设备的改造和建设任务。每个乡(镇)要有一所公立卫生院,承担农村疾病预防控制、基本医疗、健康教育等公共卫生工作。每个村至少有一个卫生所或卫生室。深化农村卫生管理体制改革,推进乡村卫生组织管理一体化。到2010年,计划免疫五苗接种率以乡(镇)为单位维持在90%以上;婴儿及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下降10%,孕产妇死亡率下降12%。
3.推进医疗卫生体制改革
统筹城乡之间、地区之间、医疗与预防之间、中医与西医之间、医疗机构与社区卫生之间的协调发展。逐步形成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并存、共同有序发展的医疗卫生服务新格局。逐步建立健全社区卫生服务组织、综合医院和专科医院合理分工又相互衔接的医疗服务体系,到2010年,在全省城市基本建成完善的社区卫生服务网络。不断提高医疗服务能力和水平,切实改善医德医风,认真研究解决群众看病难、看病贵问题。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加强健康教育,普及卫生常识。健全医学教育体系,创新卫生科技,推进中医药事业发展。
4.强化卫生法制建设和医疗市场管理
建立公正、透明、有序的卫生法制环境。健全卫生监督执法体系,严格行业准入制度,规范执业行为。实行医疗机构分类管理,强化医疗市场管理。建立健全食品药品监管体系,实施食品、药品放心工程,到2010年食品卫生监测合格率达到95%以上。推进药品价格改革,降低医疗费用。
四、建立健全现代公共安全管理体系
加强公共安全管理,切实解决矿难事故、交通事故、火灾事故、自然灾害和社会治安事件等直接影响社会稳定的突出问题。
1.加强以煤矿为重点的安全生产工作
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强化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健全安全生产监管体制,严格安全执法,建立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实现安全生产管理的规范化、制度化、经常化,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地方法规,完善安全防范规章制度和各类预案、应急机制。落实安全生产行政许可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制度,严格市场准入。加大安全投入,加强安全生产基础设施建设。切实抓好煤矿等高危行业的安全生产工作,有效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落实“国家监察、地方监督、企业负责”的煤矿安全生产工作体制,落实瓦斯治理的各项措施,关闭达不到安全生产条件的煤矿,严格控制超能力生产,消除下井职工不合理集中现象。加强对职业危害的监管,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全面落实交通安全责任制,强化交通安全执法,治理公路车辆超载,健全道路交通快速抢救联动机制。做好消防工作。
2.增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能力
加大建设“平安三晋”力度。进一步增加警力,深化警务体制改革,合理配置警力资源。加强基层派出所办公场所和监管、戒毒场所建设。加快“金盾工程”建设速度,提高警务信息系统应用水平,提升公安机关整体战斗力。积极解决基层派出所无办公用房问题。以平安县创建为载体,积极构建“打击及时、防范严密、管理有序、排调超前、教育完善、保障有力”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机制和社会治安防控体系。深入开展“严打”整治斗争,加大查禁“黄赌毒”力度,重点打击涉黑涉恶有组织犯罪,建立健全打击犯罪的长效机制。预防和减少流动人口犯罪、青少年犯罪。做好城市中生活无着落人员的救助管理工作。积极构建反渗透、反颠覆、反分裂、反恐怖、反邪教的工作机制,坚决维护国家安全。
3.有效预防和妥善处置群体性事件
加强信访工作,建立畅通、有序、务实高效的信访工作新秩序。完善不稳定因素定期排查处置机制和群体性事件处置工作预案,健全重点情况报告制度。对群众反映强烈、有可能引发群体性事件的矛盾纠纷要及时解决。充分发挥民间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的作用,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化解在内部、化解在萌芽状态。
4.建立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机制
建立高效灵活的突发公共事件领导组织机构,加强预测、预警完善各类应急预案,健全省、市、县分级响应指挥系统,实现对全省范围内应急资源的统一调配。加强防震减灾工作,开展城市活动断层探测,建设城乡地震安全工程,提高地震应急处置能力。加强国防动员工作,增强国民经济动员能力。发展人民防空事业。
五、建立健全公共文化服务体系
建立健全文化理论研究、文艺精品创作、文化知识传授、文化传播、文化娱乐、文化传承和农村文化等为内容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
1.加强公共文化基础设施建设
加大财政对基础文化建设的投入力度,加快建设和改造各类公共图书馆、文化馆。推进山西省图书馆、山西大剧院等标志性工程建设。填补县(市)无图书馆、文化馆的空白。大力发展农村民办公助文化大院、文化专业户、农民书屋、农村个体放映队和民间剧团。重视文化遗产保护,新建和改造一批文物馆、博物馆和纪念馆。
2.繁荣理论研究和文学艺术
贯彻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方针,弘扬主旋律,提倡多样化。充分发挥各级哲学社会科学研究机构的作用,夯实理论基础,加强应用研究。依托各级文联、作协,组织和鼓励各类文艺团体和文艺工作者创作出一批优秀文化作品。
3.加快文化事业体制改革
推进公益性文化事业单位内部制度改革。经营性文化事业单位逐步转制为企业,走市场化运作道路。进一步加大财政对公共文化事业的投入。加强网络和出版物、出版市场的监管力度,净化文化市场。
六、积极发展人口和其他社会事业
加强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以稳定低生育水平为重点,抓紧抓好人口总量控制,高度重视提高人口素质,努力改善人口结构。稳定现行生育政策,依法管理计划生育工作。继续推行优生优育,新生儿出生缺陷发生率控制在150人/万人以下。优化性别比例。完善利益导向机制,建立计划生育的激励机制。加强计划生育服务机构的基础设施建设。积极应对老龄化问题。
推进其他各项社会事业全面发展。加强公共体育设施和全民健身场所建设,构建多层次、多形式的全民健身体系。切实保障妇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发展残疾人事业。
第九章 深化体制机制改革,加快市场化进程
要以“敢为中西部先”的精神,加大改革力度,力求在一些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取得突破性进展,为经济社会发展创造良好推进体制环境。
一、强化改革意识,创新改革推进方式
1.以改革统领全局工作
建立健全改革的领导机构、协调机制和绩效考评制度。研究制定总体改革规划、专项改革计划和实施意见,细化分解改革任务,明确部门职责。根据不同情况确定各项改革的目标和时限,并向社会公布。完善改革信息发布和经验交流制度,倡导“拿来主义”,及时将省内外的成功经验制度化、规范化。
2.完善改革试点制度和民主决策制度
尊重群众的首创精神,鼓励基层单位大胆探索。对风险大、涉及面广的重大改革,要先行试点。加强对改革试点工作的指导,及时发现和纠正改革中出现的偏差,总结推广成功经验和做法。调动社会各界参与改革的积极性,推进改革决策程序化、透明化、科学化。完善改革听证会制度。
3.把握好改革的方式和时机
坚持协调推进和重点突破相结合、跟进改革与自主创新相结合、促进发展和维护稳定相结合。增强改革的预见性、针对性和有效性,注重把握改革的时机、节奏和力度。注重对弱势群体的保护,建立改革成本补偿机制,减轻社会震动。
二、根据国家统一部署,推进重点领域改革
1.深化国有企业和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
加快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的调整。制定国有经济战略性布局和结构调整规划,推动国有资本进一步向关系国民经济命脉的重要行业和关键领域集中。加快培育和发展一批核心竞争力强、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和知名品牌的大集团大公司。煤、焦、冶金等资源密集型产业,要加大资产重组力度,提高产业集中度。继续采取股份制、拍卖、兼并、重组、破产等多种方式,放开搞活国有中小企业。力争用3年时间,省属国有企业国有股比重减少30%,国有控股的上市公司国有股减少20%,市县属国有企业的国有股退出80%。完成64户企业的破产工作。
进一步完善现代企业制度。推动国有企业特别是优势企业以转让部分产权、股权或增资扩股等方式,引入战略投资者,加快产权多元化。进一步规范公司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经营者权责,推动符合条件的公司建立董事会下功能委员会和独立董事制度。建立科学的企业内部用人制度,健全对经营者的激励约束机制,完善经营业绩考核责任制。
完成主辅分离、辅业改制工作。加快国有、国有控股大中型企业将有生存能力的辅业单位尽快分离改制为非国有控股企业,并实行属地化管理。暂时不具备条件的,可以分步实施。分离企业办社会职能,加快推进企业办中小学校的移交工作。
深化国有垄断行业和公用企事业改革。鼓励社会资本投资交通、水利、林业等领域。探索建立公用企事业监管与建设、运营分离的体制,发展适度竞争的公用事业体系。鼓励社会组织和个人参与供气、供水、供热、环卫环保、公共交通等生产性、作业性市政领域的建设和经营。
完善国企改革的保障措施。加快建立市级国有资产监管机构,健全国有资产监管体系。健全落实国有资产经营责任的相关制度和激励约束机制,完善公司主要领导人员聘用办法。建立国企改革基金,重点支持困难企业依法破产和劣势企业从国有领域退出。
2.深化宏观调控体制改革
深化投资体制改革。放宽社会投资领域,对国家没有明令禁止的都允许社会资本进入。进一步落实企业投资自主权,对企业投资项目区分情况分别实行项目核准制或备案制。合理确定政府投资领域、规模和方式。培育规范的投资中介机构,促进公平竞争。健全投资项目与土地管理、城市规划、环境保护等的联动机制,适时发布投资指导目录。
推进财税体制改革。合理界定省以下各级政府的事权,调整和规范收支关系,建立健全与事权相匹配的财税体制。改革和完善省以下财政体制,加大省市财政对县乡的转移支付力度。开展贫困县“省管县”财政体制改革试点。大力调整财政支出结构,加快公共财政体系建设,提高财政保障能力。继续深化部门预算、国库集中收付、政府采购和收支两条线管理制度改革。完善税收征管制度,坚持依法治税,规范非税收入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