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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中国人民银行西安分行关于金融业支持陕西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指导意见的通知


  9.加强对助学和农民就业培训的信贷支持,促进农村教育事业发展和农民素质的提高。

  银行业金融机构要继续探索开展生源地助学贷款业务,不断延伸生源地助学贷款支持范围;积极试办职业技术学校学生生源地助学贷款,支持农村初、高中毕业生参加职业技能教育和培训。建立“政策引导、企业参与、金融推动”的工作模式,积极探索信贷资金用于培训机构基础设施建设的新途径,开展金融支持农民工培训工作试点,培养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的新型农民队伍,促进农民整体素质的提高。

  二、以制度创新推动农村金融市场建设,完善信贷服务

  10.稳步推进小额贷款公司试点,逐步规范民间借贷,加快培育竞争性农村金融市场。

  积极抓住陕西省作为全国小额信贷组织试点省份的机遇,积极稳妥地开展小额信贷组织试点,尽快采取市场化的措施发起设立小额贷款公司。在审慎监管的原则下,鼓励在县域内设立多种所有制的社区金融机构。通过完善监测指标体系和监测制度,进一步加强对民间借贷的监测分析,引导民间资金发挥对农村融资的补充作用。邮政储蓄机构要抓住改革机遇,不断扩大邮储资金自主运用范围,积极探索邮储开展小额抵押贷款。

  11.构建风险补偿机制,破解农村信贷难题。

  金融机构要针对农户和农村中小企业的实际情况,研究实行多种形式的抵押、质押办法,如探索运用动产质押、仓单质押等形式,解决贷款抵押、担保难的问题。推动地方信用中介机构、评级机构和担保机制建设,探索建立农业信贷风险基金。

  12.优化信贷服务,不断改进和完善信贷管理。

  银行业金融机构要根据“三农”贷款的特点,在风险控制到位的基础上,整合信贷流程,提高审贷效率,按照市场化取向确立科学的风险定价机制,合理确定涉农贷款利率。

  三、发展“三农”保险,拓宽保险范围,逐步完善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保险体系

  13.积极稳妥发展种植业和养殖业保险。

  配合省委、省政府“稳粮、优果、兴牧”的农业发展战略,按照“先起步、后完善,先试点、后推广”的原则,大力推动种、养殖业保险业务的发展。以果业为突破点,针对陕西省果业产业化程度较高的特点,积极利用出口信用保险政策,重点扶持龙头企业的农产品出口;大力推动目前在汉中、泾阳等地开展的奶牛、生猪等保险试点,总结试点经验,逐步推广试点范围,进一步明确财政补贴的范围和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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