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主城区茶园鹿角组团Q标准分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的批复
(渝府〔2006〕116号)
市规划局:
你局《关于报请审批重庆市主城区茶园-鹿角组团Q标准分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的请示》(渝规文〔2006〕91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重庆市主城区茶园-鹿角组团Q标准分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用地位于巴南区南泉镇行政区域范围内。东起樵坪山山脚,南至南泉镇南界,西临大哇湾至花溪河一线,北止鹿樵公路。同意其规划功能为以居住为主的城市新区。
二、同意该规划确定的总用地面积为461.06公顷,其中城市建设用地为310.78公顷(含居住用地156.34公顷、公共设施用地22.40公顷、道路广场用地69.73公顷、市政公用设施用地4.78公顷、绿化用地57.53公顷)、其他用地150.28公顷;规划总人口为6.5万人。
三、在下一阶段工作中,要根据该规划确定的各项技术指标,结合现状编制专业规划;切实保护樵坪山生态环境和自然天际轮廓线,严格控制樵坪山山麓沿线的开发建设行为,合理配置城市空间资源;加强对土地经济效益的分析研究,努力提高土地使用价值,保证公共设施、道路、公用设施、绿化用地;进一步完善交通组织,结合主城区综合交通规划,分级优化道路交通,合理确定停车站(港)、路面宽度及步行系统,注重规划地块与外部路网的衔接;按照有关技术规定落实电力、电信、给排水、燃气等管线走廊;加强工程建设中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严格按照我市有关规定进行具体建设项目选址定点;加强规划区内生态环境保护,改善城市环境质量,规划区内“三废”必须组织达标排放;把该标准分区建设成为基础设施完善、交通便捷、生态环境优良、城市景观富有特色的城市新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