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加强食品生产加工的监管。质监部门要对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和厂点进行普查,健全企业档案;严格实施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制度,认真组织开展强制检验和专项监督抽查,督促企业严格按照标准组织生产、严格出厂检验;严查无证生产,坚决遏制生产销售无证食品的违法行为;大力整顿食品小作坊的安全卫生;加强对食品质量的监督检查,检查范围覆盖60种以上食品,重点监督抽查的食品不少于6类;规范食品标签标识,对食品包装材料等食品专用产品实施市场准入;加强对非食品用原料的风险监测,严厉打击使用非食品原料加工食品的违法行为。
(四)加强食品流通的监管。工商部门要严格食品经营主体市场准入,开展经营主体资格专项清理,依法取缔无照经营;对全部食品经营主体实行商品质量准入制,建立企业自律、行政执法干预、社会监督管理“三位一体”的监管网络。扩大食品监测范围,监测品种要达到40种以上。省、市工商部门配齐食品快速检测设备,指导经营者加强自检,督促大中型综合批发市场、食品专业市场、商场、超市等食品主要经营场所设立检测室,严格市场准入,强化不合格食品退市管理;健全举报投诉网络,在上述食品经营场所普遍建立12315投诉举报站;开展重点区域、经营者自律和节日食品市场等专项执法检查。商务部门要继续推进“三绿”工程建设,引导绿色生产,遏制假冒伪劣食品进入流通领域。要加强对生猪“定点屠宰”和酒类流通的管理。
(五)加强食品生产经营和餐饮业的卫生许可和监督。卫生部门要继续推进“
食品安全行动计划”,贯彻落实《
食品卫生许可证管理办法》、《餐饮业和集体用餐单位、配送单位卫生规范》,全面实施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制度,严格食品生产经营和餐饮单位的卫生许可要求,加大食品卫生监督抽检力度,加强对儿童食品、保健食品和餐饮业的卫生监督检查,加大对学校食堂、农民工食堂等集体就餐单位的卫生监管力度,切实做好对弱势和重点人群的健康保护。
(六)把食品安全工作的重点放在农村。制定加强农村食品安全工作的指导意见,完善农村食品安全监管网络,充实基层执法力量和技术装备,开展农村专兼职食品安全管理、执法人员培训以及开展防止源头污染专业知识和食品安全知识的宣传教育。推进“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建设农村食品现代流通网、监管责任网和群众监督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