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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市旅游委、市农委制订的《上海市乡村旅游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06年-2008年)》的通知

  (五)构筑乡村旅游信息化服务平台为乡村旅游提供网络化管理的支持和社会化服务的便利,提高乡村旅游的组织化程度和管理水平。通过设置旅游咨询分中心和多媒体互动式触摸屏,将旅游信息化延伸到每一个现代乡村旅游服务区;依托上海旅游集散中心、上海旅游网和旅游企业销售网络,构筑乡村旅游网络营销预定平台、统一结算平台,推广旅游电子商务通工程;建设电子安全防范系统;逐步推进乡村旅游信息化网络系统建设。
  (六)加强乡村旅游市场的宣传推广把乡村旅游的宣传纳入全市旅游和农业宣传体系,每年由市旅游委和市农委组织全市性的乡村旅游宣传展示活动。2006年,以“百万市民游郊区”为主题,开展新郊区新农村乡村旅游精品景区和线路的宣传展示活动,探索开发推广乡村旅游分时度假产品。
  三、保障措施
  (一)建立机制,加强协调成立由市旅游委、市农委牵头,市发展改革委、市经委、市建设交通委、市规划局、市财政局、市公安局、市卫生局、市工商局、市环保局、市绿化局等相关部门和区县政府组成的“市推进乡村旅游联席会议”,吸收相关大企业集团和院校参加,定期召开会议,商议全市乡村旅游发展规划、布局等重大问题;完善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的区县乡村旅游分级管理体系,实行市、区县结合,科学规划,相关部门各司其职,整体推进现代乡村旅游服务区建设;建立行政管理与区域开发合一的现代乡村旅游服务区管委会。
  (二)引进资金,加大投入市相关部门加大对全市现代乡村旅游服务区规划、产业结构调整、重大基础设施建设、环境保护、社会保障和公共服务体系建立的支持力度;从2006年起,连续三年由市旅游委、市农委对旅游服务区内乡村旅游生产项目、旅游基础设施和功能设施建设项目给予贷款贴息或补贴,扶持旅游交通、信息化项目建设,开展宣传促销、人才培训项目,对农民开展乡村旅游项目进行奖励;由所在区县和乡镇把现代乡村旅游服务区建设列入本地“十一五”规划重点项目,确保资金投入,积极吸引社会投资。
  (三)聚焦政策,整合资源由市旅游委、市农委会同市有关部门制订《上海市乡村旅游促进和管理办法》,落实相关扶持政策;市旅游委要为现代乡村旅游服务区引进旅游项目和投资,引导大型旅游企业和连锁品牌参与乡村旅游服务区的开发和经营,扶持成立专业的乡村旅游公司,提高乡村旅游的组织化程度;市农委将相关农业扶持政策和投入优先向现代乡村旅游服务区倾斜,优先为服务区配套综合服务站;市规划局会同相关区县政府,根据“1966”城镇体系规划,结合保护具有江南风貌、田园风光、水乡特色的自然村落,制订乡村旅游服务区布局规划方案;市建设交通委会同市旅游委、市农委制订相关村落村容村貌整治方案,并会同市环保局、市水务局和市市容环卫局制订自然村落和乡村旅游服务区的污水和生活垃圾处理方案及管理标准;市交通局制订相关的公交配套服务方案;市财政局会同市旅游委、市农委制订乡村旅游财政扶持方案;市卫生局、市环保局制订乡村旅游卫生、生态环保标准;市工商局制订扶持乡村旅游发展的登记注册办法;市公安局会同市旅游委、市农委制订便民有效的乡村旅游安全防范管理办法;市绿化局做好林业旅游资源的开发;市经委开发适合乡村旅游的地方特色菜系;锦江集团等企业率先在郊区建设乡村旅游示范点;各区县为现代乡村旅游服务区制定和落实相应的土地、财税、投融资、环保、人才等方面的优惠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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