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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财政局关于开展整顿和规范本市会计师事务所验资业务专项检查工作的通知


  自查提纲


┌────────────────────┬───┬─────────┬──────┐
│        自查内容        │报告份│   报告文号   │  备注  │
│                    │ 数 │         │      │
├────────────────────┼───┼─────────┼──────┤
│一、验资业务约定书           │   │         │      │
├────────────────────┼───┼─────────┼──────┤
│1、没有签定验资业务约定书        │   │         │      │
├────────────────────┼───┼─────────┼──────┤
│2、约定书由员工自行签定或所外人员代签  │   │         │      │
├────────────────────┼───┼─────────┼──────┤
│3、与被审计单位无任何委托关系的人签定约 │   │         │      │
│定书                  │   │         │      │
├────────────────────┼───┼─────────┼──────┤
│4、约定书内容、日期不规范        │   │         │      │
├────────────────────┼───┼─────────┼──────┤
│二、验资计划              │   │         │      │
├────────────────────┼───┼─────────┼──────┤
│1、没有制定计划             │   │         │      │
├────────────────────┼───┼─────────┼──────┤
│2、计划内容不按准则要求编制       │   │         │      │
├────────────────────┼───┼─────────┼──────┤
│三、验资报告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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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验资报告的收件人与业务约定书要求致送 │   │         │      │
│报告的被审验单位不一致         │   │         │      │
├────────────────────┼───┼─────────┼──────┤
│2、验资报告的附件不齐全与恰当      │   │         │      │
├────────────────────┼───┼─────────┼──────┤
│3、验资报告的日期不正确         │   │         │      │
├────────────────────┼───┼─────────┼──────┤
│4、出具验资报告前没经过逐级复核     │   │         │      │
├────────────────────┼───┼─────────┼──────┤
│5、报告内容格式不按准则要求规范书写   │   │         │      │
├────────────────────┼───┼─────────┼──────┤
│四、货币出资              │   │         │      │
├────────────────────┼───┼─────────┼──────┤
│1、事务所没有履行直接向银行获取相关凭证 │   │         │      │
│的程序                 │   │         │      │
├────────────────────┼───┼─────────┼──────┤
│2、本市被审验单位开设验资专户的银行所在 │   │         │      │
│地不在本市               │   │         │      │
├────────────────────┼───┼─────────┼──────┤
│3、没有对银行出具的收款凭证、对帐单(或 │   │         │      │
│同等证明效力凭证)、函证履行审验程序,三│   │         │      │
│单之间的有关缴款人、缴款用途、缴款金额、│   │         │      │
│缴款帐户、缴款日期等内容不一致     │   │         │      │
├────────────────────┼───┼─────────┼──────┤
│4、银行出具的相关凭证内容与被审验单位出 │   │         │      │
│资人协议、合同、章程等确定的相关内容不一│   │         │      │
│致                   │   │         │      │
├────────────────────┼───┼─────────┼──────┤
│5、外方出资者从境外汇入的外币出资,没有 │   │         │      │
│检查外汇是否汇入外管局核准开立的外汇资本│   │         │      │
│金账户,并向开户行及外管局函证;没有检查│   │         │      │
│折算汇率与协议、合同、章程以及国家有关规│   │         │      │
│定的一致性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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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外方出资者用其从中国境内的其他外资企 │   │         │      │
│业获得的人民币利润出资的,没有检查该外资│   │         │      │
│企业有关的已审计会计报表和审计报告、董事│   │         │      │
│会有关利润分配的决议、完税证明、外管局批│   │         │      │
│文等                  │   │         │      │
├────────────────────┼───┼─────────┼──────┤
│五、实物出资(以房屋、建筑物、机器设备和│   │         │      │
│材料等实物出资)            │   │         │      │
├────────────────────┼───┼─────────┼──────┤
│1、没有履行观察、监盘实物程序      │   │         │      │
├────────────────────┼───┼─────────┼──────┤
│2、没有履行验证其产权归属程序      │   │         │      │
├────────────────────┼───┼─────────┼──────┤
│3、没有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在资产评估或价值 │   │         │      │
│鉴定或各出资者商定的基础上审验其价值  │   │         │      │
├────────────────────┼───┼─────────┼──────┤
│4、没有审验出资者按照协议、合同、章程的 │   │         │      │
│规定将其认缴的实物资产如期、足额投入被审│   │         │      │
│验单位,并办理有关财产权转移手续    │   │         │      │
├────────────────────┼───┼─────────┼──────┤
│5、以进口货物出资的,没有检验检疫等部门 │   │         │      │
│出具的价值鉴定证书;没有检查出资实物与购│   │         │      │
│货发票、运输单据、保险单据、海关放行清单│   │         │      │
│等是否一致               │   │         │      │
├────────────────────┼───┼─────────┼──────┤
│6、当实物出资币种与注册资本币种、记账本 │   │         │      │
│位币不一致时,没有检查折算汇率与协议、合│   │         │      │
│同、章程以及国家有关财务会计制度的一致性│   │         │      │
├────────────────────┼───┼─────────┼──────┤
│7、2006年1月1日后,对实物是否设定担保没 │   │         │      │
│有检查                 │   │         │      │
├────────────────────┼───┼─────────┼──────┤
│六、无形资产出资            │   │         │      │
├────────────────────┼───┼─────────┼──────┤
│1、以知识产权、非专利技术和土地使用权等 │   │         │      │
│无形资产出资的,没有验证其产权归属;没有│   │         │      │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在资产评估或各出资者商定│   │         │      │
│的基础上审验其价值           │   │         │      │
├────────────────────┼───┼─────────┼──────┤
│2、没有审验出资者按照协议、合同、章程的 │   │         │      │
│规定将其认缴的无形资产如期、足额投入被审│   │         │      │
│验单位,并办理有关财产权转移手续    │   │         │      │
├────────────────────┼───┼─────────┼──────┤
│3、没有检查无形资产出资总额占注册资本的 │   │         │      │
│比例                  │   │         │      │
├────────────────────┼───┼─────────┼──────┤
│4、当无形资产出资币种与注册资本币种、记 │   │         │      │
│账本位币不一致时,没有检查折算汇率与协议│   │         │      │
│、合同、章程以及国家有关财务会计制度的一│   │         │      │
│致性                  │   │         │      │
├────────────────────┼───┼─────────┼──────┤
│5、2006年1月1日后,对不得作价投资的劳务 │   │         │      │
│、自然人姓名、商誉、特许经营权或已设定担│   │         │      │
│保的无形资产等出具验资报告       │   │         │      │
├────────────────────┼───┼─────────┼──────┤
│七、净资产出资             │   │         │      │
├────────────────────┼───┼─────────┼──────┤
│1、没有审验出资者按照协议、合同、章程的 │   │         │      │
│规定将与净资产出资有关的资产和负债如期、│   │         │      │
│足额转入被审验单位,并办理有关财产权转移│   │         │      │
│手续                  │   │         │      │
├────────────────────┼───┼─────────┼──────┤
│2、没有审计与净资产出资有关的资产、负债 │   │         │      │
│,以验证净资产出资额的真实性;如果已经其│   │         │      │
│他注册会计师审计,没有考虑利用其他注册会│   │         │      │
│计师的工作               │   │         │      │
├────────────────────┼───┼─────────┼──────┤
│3、国家规定须进行资产评估的,没有取得并 │   │         │      │
│审阅评估报告;没有充分考虑评估基准日至净│   │         │      │
│资产转入日期间的净资产变动情况     │   │         │      │
├────────────────────┼───┼─────────┼──────┤
│4、没有检查新设合并的合并各方是否按照有 │   │         │      │
│关规定及时通知债权人,进行债务清偿或提供│   │         │      │
│债务担保                │   │         │      │
├────────────────────┼───┼─────────┼──────┤
│5、没有检查相关企业净资产折股数额与政府 │   │         │      │
│部门的批件以及协议、合同、章程的规定一致│   │         │      │
│;没有检查未折股部分的处理是否符合国家有│   │         │      │
│关规定                 │   │         │      │
├────────────────────┼───┼─────────┼──────┤
│6、没有检查会计处理是否符合有关规定   │   │         │      │
├────────────────────┼───┼─────────┼──────┤
│7、2006年1月1日后,超出非公司制企业改制 │   │         │      │
│为公司制企业或有限责任公司改制为股份制企│   │         │      │
│业的规定范围,仍对净资产出资出具报告  │   │         │      │
├────────────────────┼───┼─────────┼──────┤
│8、2006年1月1日后,对以法定公积金转增资 │   │         │      │
│本的限定没有进行检查          │   │         │      │
├────────────────────┼───┼─────────┼──────┤
│八、非首期出资(2006年1月1日前检查外商投│   │         │      │
│资企业)                │   │         │      │
├────────────────────┼───┼─────────┼──────┤
│1、没有查阅以前各期验资报告、近期会计报 │   │         │      │
│表和审计报告              │   │         │      │
├────────────────────┼───┼─────────┼──────┤
│2、没有向被审验单位获取有关前期出资已到 │   │         │      │
│位、出资者未抽回资本的书面声明     │   │         │      │
├────────────────────┼───┼─────────┼──────┤
│3、没有检查前期出资的实物、无形资产有关 │   │         │      │
│产权转移手续的办理情况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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