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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物价局关于加强涉农价格和收费管理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意见


  (二十七)充分发挥“12358”价格举报电话和舆论监督的作用。对于涉农乱收费的举报,要及时调查处理,做到件件有结果,事事有回音。加强对国家有关政策法规的宣传,让农民了解国家有关法规政策,以及物价部门治理农村乱收费所采取的各项措施,改变农民群众信息不对称的状况,鼓励农民主动参与监督,为涉农收费检查创造良好的社会氛围。充分发挥舆论监督的积极作用,对查处的涉农乱收费案件进行公开曝光。

  (二十八)深入开展“价格服务进农户”活动。积极推进“价格服务进农户”活动,不断改进活动方式,充实活动内容,为农民群众增收减负提供可靠的政策服务和信息服务。充分调动广大农村义务价格监督员的积极性,加强农村价格监督网络建设,扩大对农村价格监督检查的覆盖面。

  八、加强组织领导和队伍建设,努力提高农村价格工作水平

  (二十九)加强组织领导。全省物价部门要把为建设新农村服务,当作当前和今后一个相当长的时期内价格工作的重要任务来抓,摆到重要、优先的工作日程上来,领导班子一把手亲自挂帅,带头研究、部署有关工作。积极争取党委和政府对农村物价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健全农村价格工作体系,完善农村价格工作职能,充实农村价格工作内容,提高价格工作人员素质,为做好涉农价格和收费工作提供必要的组织、经费保障和工作条件。

  (三十)转变工作作风。各级物价部门的同志特别是领导干部,要经常深入基层、深入农村、深入农户,主动与农民交朋友,开展细致周密的调查研究,了解农民所需、所想、所思,倾听农民呼声,关心农民疾苦,了解和掌握农村真实情况,制定符合农村实际、体现农民意愿的政策措施,为畅通与农村和农民的联系,市(州)、县(市、区)物价部门可建立物价干部农村工作联系点制度,定期进行沟通、交流,直接了解农村和农民情况,为领导决策提供真实可靠的信息。

  (三十一)整合工作资源。调整价格工作资源配置,将更多的力量放到农村价格工作中去,充实农村价格工作力量;市县一级物价部门要充实农村物价工作力量,强化农村物价工作职能,从领导精力、人员配备、工作条件等方面,真正把工作重点转移到农村物价工作上来。对价格工作资源重新进行组合,充分发挥农村价格监测、成本调查、价格检查、价格举报、价格认证等多方面的力量,做到资源共享,优势互补,减少重复建设,提高工作效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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