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以市场为导向发展壮大一批大型装备制造企业。
装备制造企业要加快建立现代制度,深化内部改革,转换经营机制。鼓励社会资金特别是大型国有和国有控股企业以并购、参股等多种方式参与国有装备制造企业的改革和不良资产的处置。加快实现企业的战略性重组,利用外资与结构升级相结合,引进技术含量高、产业带动力强的大项目。通过努力在机床工具、汽车改装及零部件、石油机械等领域培育出一批具有较强竞争力的大型企业集团,实现企业高效率、超常规发展。
(三)以专业人才培养为重点,加强技术创新队伍建设。
高等院校和各类技工职业学校要进一步加大人才资源整合和技术创新人才的培养力度,加强机电一体化、机械制造等专业的学科建设,积极与我省装备制造业企业合作,培养一批科技人才及高级技工。同时,企业要与国内外先进制造企业、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加强合作,联合培育一批年富力强、具有创造性的中青年科技人才、管理人才和高级技工。在人才激励机制方面采取持股、技术入股、提高薪酬、科研人员技术参与分配和加大攻关项目奖等更加灵活的政策措施,为优秀人才创造良好的工作环境和生活条件。对重大技术装备研制、开发、使用和推广做出突出贡献的人员,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给予表彰和奖励。
四、认真贯彻落实国家有关政策,制定相关配套支持措施
装备制造行业主管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和单位,按照职责分工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各项相关政策,并制定相关配套支持措施,支持我省装备制造业的发展。一是要在全面深入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制定装备制造业发展的中长期规划,加强宏观调控和政策引导,积极研究制定促进装备制造业的政策措施,及时协调解决装备制造业发展中出现的问题。二是要密切关注国务院制定的装备制造业的法律法规和标准及装备技术政策,督促帮助企业尽快适应和提高。三是要鼓励和支持符合条件的装备制造业企业通过上市融资、发行债券等方式筹集资金。四是要加大力度优先解决装备制造企业主辅分离和历史遗留问题。五是要加大对装备制造企业项目的支持力度,给予项目前期、贴息等资金支持。六是要认真贯彻国家进口税收优惠政策,对符合减免税优惠政策的依法给予减免。七是要加强项目管理,对新建和改造工程项目进行备案或核准时要严格审查,不得进口高耗能、高污染、落后的设备。对承担国家重点工程项目的企业,为实现装备国产化需要进口相关设备和产品时,经省发展改革委认定并经海关审核,可比照高新技术企业给予便捷通关的优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