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搞好工业生产综合平衡和生产要素调度。加强铁路运输的综合协调,合理安排运输次序,优先保证对全省经济发展影响较大的重要大宗货物和重点企业的运输需求。增强对兰青铁路增建二线工程正式开工后的管理、协调力度,力争将该项目施工对铁路货物运输造成的影响降到最低。加强对公路运输的引导,继续做好公铁分流工作,缓解铁路运输压力。规范、有序地推进海西、海北煤矿项目建设,尽快形成生产能力,最大限度满足省内市场需求。加强煤炭调运,协调省内煤炭企业增加产量,确保电煤供应。积极疏导电价矛盾,认真组织实施电力电量优化配置方案,确保高载能行业稳定生产。做好高载能行业的复产工作,争取使目前停产的4个小铝厂及其它闲置的电解铝、铁合金产能二季度陆续复产,进一步增加高载能产品产量。加大对资源开发的监管力度。对煤矿、盐湖、铁矿等重要资源,统一由省级主管部门颁发采矿权证,坚决取缔无证开采行为。对圈占资源、圈而不开、占而不用的投资者限期进行实质性开发,在规定期限内未进行开发或开发进度达不到要求的依法回收采矿权,确保资源配置给有开发实力和开发意愿的企业。
(四)积极培育新的工业增长点。积极做好生产要素的综合协调,确保青海碱业90万吨纯碱、桥头铝电二期、省投资集团铝及铝合金铸锭、青海铝业2.3万吨、电解铝阴极、西钢100万吨制铁、西钢连轧项目、西部矿业5万吨电锌技术改造工程、西钢煤焦化、青海油田分公司30万吨甲醇等项目的投产达产,早日形成新的工业经济增长点。全力抓好青海100万吨钾肥产品综合利用项目一期、青海碱业二期、滩间山金矿扩建等续建项目以及今年新开工建设的乌兰煤化工项目一期、三元钾肥20万吨氯化钾等项目的实施,争取早日形成生产能力。协调做好各项前期准备工作和资金落实工作,争取西部矿业15万吨铝铸锭、庆华洗煤厂一期、大柴旦6万吨精制硫化碱等项目年内开工建设。进一步做好工业项目的谋划工作,根据资源情况、市场情况和国家产业政策,落实责任,尽快谋划一批资源开发项目,加大前期工作力度,提高项目成熟度,努力形成工业项目投产一批、开工一批、谋划一批的良性接续格局。
加快启动柴达木循环经济试点工作。结合国家产业政策和《实施方案》,继续加大资源综合利用项目、柴达木循环经济试验区项目的前期研究,力争提出一批具有我省特色的前期项目。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争取国家对我省循环经济项目给予更多的优惠政策和资金支持。加快柴达木试验区域水、电、路、通信等基础设施项目的建设进度,为循环经济项目的实施创造良好条件。加强我省循环经济项目的对外推介工作,积极筹备办好格尔木盐湖城文化旅游节暨柴达木循环经济试验区项目推介会,吸引省外资金投入。
(五)加快发展电力接续产业。进一步加强电网建设,加快330KV湟源——乌兰——格尔木线路等供电工程建设进度,完善高载能工业专属供电网络,提高供电安全性和可靠性。运用灵活有效的电价政策,推进电力企业与高载能企业的联营,降低电力接续产品的生产成本。抓紧完善《青海省电力直购试点方案》,争取国家尽快审批。同时,与发、供、用电企业及有关部门抓紧研究具体实施方案,鼓励发电企业向大用户直接供电。加大结构调整力度,对现有的高载能工业予以清理整顿,加快淘汰一批规模小、效益差、污染严重、工艺落后的企业和设备,为布局建设新的载能工业项目提供更好的资源保障。加强关键工艺技术的引进开发工作,拓展高载能工业发展的新空间。结合资源综合利用,按照循环经济的要求,有选择地发展盐湖轻金属电解冶炼、各种金属的熔融精炼提纯、以及硅系列新材料生产等一批新的高载能工业产品。加强电力接续产业园区规划工作,逐步实现高载能产业的集中布局和产业集聚。加快消除电力接续产业发展的铁路运输、电力安全供应、天然气供应等“瓶颈”制约,为电力接续产业发展创造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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