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重庆市政府公众信息网站年度考评办法的通知
(渝办发〔2006〕120号)
各区县(自治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
《重庆市政府公众信息网站年度考评办法》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六年五月二十七日
重庆市政府公众信息网站年度考评办法
一、考评依据
为规范我市政府公众信息网站建设,促进政务公开,推进网上办事,提高政府服务水平和工作效能,根据《
重庆市政务信息公开暂行办法》(重庆市人民政府令第170号)、《
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深化公共服务行业办事公开工作的意见》(渝府发〔2006〕34号)和《
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全市政府公众信息网站建设的通知》(渝办发〔2005〕209号)精神,结合我市政府公众信息网站建设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
二、考评范围
(一)区县(自治县、市)政府门户网站,北部新区、高新区、经开区管委会门户网站。
(二)市政府各部门公众信息网站。
(三)市级公共服务企事业单位网站。
每年可根据情况调整并公布参加考评单位名单。
三、考评原则
(一)以网站建设和业务推进为主线。
(二)日常考评与阶段考评相结合。
(三)综合评测,分类评比。
四、考评组织
全市政府公众信息网站的考评由市信息办牵头并组织实施,考评结果认定和表彰由市政府目标办负责。考评工作由日常考评、业务考评和综合考评三部分组成。
(一)日常考评。占总考评分的24%,由市政府公众信息网管理中心根据日常管理工作的考评指标,部署计算机程序,以自动统计计分为依据,每月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