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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农业厅关于印发《2006年农业市场信息质量工作要点》的通知

  6、完善产地认定、产品认证工作程序,扩大认证规模。按照农业部“三位一体、整体推进”的统一部署,加强认证体系建设,简化产地认定、产品认证工作程序,扩大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和有机食品产地认定、产品认证规模和数量。各级农业部门的认证管理机构对认定、认证的产地、产品及标志使用要加强监管。
  7、积极宣传贯彻《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国家于今年11月1日正式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农业部门作为执法主体,要充分利用各种媒体进行广泛宣传贯彻,制定相关配套法规,确保该法的顺利实施。拟成立山西省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委员会及其办公室,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领导协调。
  (二)启动“金农工程”,加强农业信息综合服务能力建设
  1、组织实施“金农工程”。认真组织完成可研报告的编制,为“金农”工程尽快实施奠定基础。以农业部实施“金农”工程为契机,加快建设和完善我省农业信息服务网络系统,增强农业部门的信息综合服务能力,加快推进农业信息化。
  2、积极推进“三电合一”农业信息综合服务网络建设。组织编制“三电合一”信息服务项目建设指南,制定管理办法,加强对部级试点项目建设和应用情况的跟踪调查,及时总结经验,抓好推广应用。调动社会资源积极推广“三电合一”农业信息服务模式,推进网络延伸,加快新农村的农业信息化基础设施建设。
  3、完善和拓宽农业信息发布窗口。充分发挥省级农业信息网在全省农业信息网站中的龙头作用,进一步丰富栏目内容,开设和完善全省信息联播系统、“一站通”农村供求信息全国联播系统、批发市场行情系统、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网;建立“上下互动、共建共享”的工作机制,促进各级农业部门信息资源整合,突出地方和行业特色;利用电视、广播、报刊等媒体,扩大农业信息传播的覆盖范围。
  4、提高信息采集、监测预警和决策支持能力。加强农业综合统计、农业基点物价成本调查、市场监测等信息采集分析预测工作,增强信息的时效性和权威性,全面提升农业部门的监测预警和决策支持能力。今年,省厅采集发布信息的重点:各地贯彻落实农村方针政策、新农村建设的情况;农业综合统计调查资料的分析报告;对农村经济活动中的热点、难点问题的深度分析及对策;农产品市场、农资市场和农村供求情况的监测预警信息;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产地认定产品认证等信息。各市农业部门市场信息管理机构要认真组织做好当地有关方面信息的采集、分析和发布上报工作,为宏观部门、广大生产经营者提供全面、及时、准确的信息。
  5、进一步加强农村信息员队伍建设。建立农村信息员队伍是目前开展农村信息服务的组织保证。各地要依托农产品生产加工企业、批发市场、合作经济组织、流通协会、村级组织、乡镇农业“三站”和生产经营大户,设立信息服务站点,培训发展农村信息员,积极开展信息服务工作。各市农业部门市场信息管理服务机构,要组织区县农业部门信息人员认真做好农村信息员网上注册登记、审核申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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