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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认真做好高火险期森林防火工作的紧急通知

  三、严管火源,彻底消除火灾隐患。各地要组织由森林防火指挥部成员单位领导带队的工作组,分片包干,深入一线开展隐患大排查。严格执行野外用火规定,对经过批准的烧荒等野外生产用火,要加强用火指导,做到气候不适宜不烧,无人看守不烧,未开设好防火线不烧,未做好准备不烧。防火紧要期要实行封山防火,严禁一切野外生产、生活用火。要加强“清明节”期间野外火源管理工作。一方面要增设防火检查点,加大巡护密度,严防死守,特别要禁止将香蜡纸烛带上山,要做到路口有人把,山头有人看,坟头有人守;另一方面要积极提倡文明扫墓,倡导栽植纪念树、献花等有益生态保护的方式祭奠,从根本上消除隐患。要加强重点人员和重要部位的监管,对痴、呆、傻等特殊群体要落实专人监护。

  四、加强领导,切实落实防火责任制。各区、市、县的各级领导特别是行政“一把手”,要切实按照温家宝总理森林防火行政领导负责制“五条标准”的指示精神,把森林防火工作当作林区第一件大事、第一位任务、第一项职责,亲自抓研究部署,亲自抓检查落实,亲自抓薄弱环节,对因失职、渎职引发森林火灾,对发生火情隐瞒不报、贻误扑火战机,防火责任不落实、组织扑火不得力造成重特大森林火灾的,要严肃追究相关领导和责任人员的责任。各级公安机关要与林业、森林防火部门密切配合,加大对火灾案件的查处力度,及时侦破火案,彻查严惩火灾肇事者,决不姑息。对已发生的森林火灾,要严格做到“事故原因不查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得不到处理不放过,整改措施不落实不放过,教训不吸取不放过”。

  五、组建好扑救力量,提高快速反应能力。各区、市、县要组建相应的专业、半专业或义务扑灭队,一旦发生火情,确保在第一时间能及时赶赴火场,及时、有序、有效处置火情。

  六、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安全第一的思想。要坚持科学指挥、科学扑救、小火重兵投入原则,集中优势兵力打歼灭战,防止小火酿成大灾,避免伤亡事故发生。

  七、落实值班值守制度,确保及时处置火情。各级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要保证防火期内24小时有人值班,并严格执行森林火灾报告制度和归口管理制度,按规定程序上报,时刻保持信息畅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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