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组:组 长 翟 彦 (市政府副市长)
副组长 杨小平 (市安监局局长)
参加单位:市政府督查室、市政府办公厅四处、市安监局、市公安局消防支队、市林业绿化局、市文化局、市质监局及市相关部门
检查单位:云岩区、白云区、南明区公众聚集场所、游艺游乐设施
第二组:组 长 彭永祥(市政府办公厅调研员)
副组长 韩治富 (市安监局副局长)
参加单位:市政府督查室、市政府办公厅四处、市安监局、市公安局、市交通局、市林业绿化局、市质监局及市相关部门
检查单位:清镇市、开阳县部份危化企业、水上、旅游景区景点
第三组:组 长 马兴健(市安监局副局长)
副组长 张 艺 (市安监局副局长)
参加单位:市安监局、市公安局、市煤炭局、市国土局、市气象局、市海事局及市相关部门
检查单位:乌当区、高新区、修文县部分煤矿、非煤矿山、旅游景区景点
第四组:组 长 杨亚琦(市安监局副局长)
副组长 常 青 (市安监局纪检组长)
参加单位:市安监局、市交警支队、市交通局、市城管局
检查单位:小河区、花溪区、息烽县交通安全、旅游景区景点
各组检查时间和日程安排另行通知。
各区、市、县人民政府,市属有关行业(部门)要有领导带队组织相应的检查组,对本地区、本行业的安全生产工作进行检查和督查。
五、做好节日值班和信息报送工作
各区、市、县政府,市有关部门、企业等单位要建立健全“五一”黄金周期间值班制度和领导带班制度,保持通讯联络畅通和情况汇报。对发生的生产安全事故,要严格按照事故报告制度和程序及时上报,并立即赶赴现场及时处理;对拖延或隐瞒不报的单位或个人,要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各区、市、县政府,市政府各有关部门、省部属在筑企业及有关单位,要于5月6日12时前将“五一”黄金周期间安全生产情况报市安监局办公室(7989237传真),并将安全生产大检查情况于5月8日17时前报市安监局,以便汇总上报省、市政府。
二00六年四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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