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把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的各项工作抓实抓好。
(一)要研究制订加强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的规划和措施。
各级各类学校要在深入学习领会胡锦涛总书记讲话精神的基础上,把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纳入学校“十一五”发展规划,体现到学校教学、科研和管理的各个方面,贯穿于青少年思想道德建设的各个环节。要结合学校实际,认真研究制定具体规划和实施方案,建立健全学校德育工作制度。提高德育工作的实效。细化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的工作目标、任务、要求和步骤,明确工作责任,落实工作措施。
(二)要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兴起学习贯彻胡锦涛总书记重要讲话的热潮。
领导干部要学在前面、用在前面,作学习的表率和模范。要组织广大师生员工认真学习胡锦涛总书记关于社会主义荣辱观的讲话,通过多种形式广泛开展学习讨论。要充分利用学校广播、电视、网络、报刊、橱窗等载体,宣传社会主义荣辱观的重大意义和深刻内涵,宣传青少年思想道德建设工作的成功经验和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的经验和体会,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要深入挖掘、大力宣传和表彰弘扬社会主义荣辱观的先进事迹和典型人物,用身边人身边事教育师生,感动社会。
(三)要积极探索和研究开展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的新途径。
要充分发挥教育系统人才资源和理论研究优势,围绕社会主义荣辱观的发展历史、基本内涵、本质要求及其重要意义和作用等方面深入开展理论研究和探索,为加强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提供理论支持和实践指导。要围绕当前一些大学生在思想道德方面存在的问题,以及青少年思想道德建设工作中的一些薄弱环节,组织专门力量进行专题研究,提出有针对性的解决问题的办法和措施,要继承和发扬学校思想政治教育和德育工作的优良传统,适应新形势、谋划新思路、开辟新途径,形成一批高质量的研究成果,指导和推动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的深入开展。
(四)加强与各有关部门的沟通与合作,形成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的合力。
各区(县级市)教育行政部门,各级各类学校要加强学校教育、家庭教育和社会教育的融合。要加强与各有关部门和群众团体组织的协调、沟通与配合,整合教育资源,拓展教育渠道,努力形成分工协作、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形成全方位育人的局面,积极营造学校、家庭、社会共同关心青少年思想道德建设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