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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教育局关于切实加强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的通知

广州市教育局关于切实加强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的通知
(穗教思政〔2006〕14号)


市属各高校,各区(县级市)教育局,市属各中等职业学校、局属各学校:

  为认真学习贯彻胡锦涛总书记关于社会主义荣辱观的重要论述,加强以“坚持以热爱祖国为荣、以危害祖国为耻,以服务人民为荣、以背离人民为耻,以崇尚科学为荣、以愚昧无知为耻,以辛勤劳动为荣、以好逸恶劳为耻,以团结互助为荣、以损人利己为耻,以诚实守信为荣、以见利忘义为耻,以遵纪守法为荣、以违法乱纪为耻,以艰苦奋斗为荣、以骄奢淫逸为耻”为主要内容的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引导青少年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根据中共广东省委和省教育厅有关通知精神和中共广州市委宣传部《关于组织开展社会主义荣辱观宣传教育活动的通知》(穗宣通〔2006〕17号)精神,结合广州教育实际,提出如下贯彻意见。

  一、充分认识加强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的重大意义,教育和引导广大青少年学生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

  胡锦涛总书记关于以“八荣八耻”为具体内容的社会主义荣辱观的重要论述,概况精辟,寓意深刻,代表了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体现了社会主义基本道德规范的本质要求,涵盖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精神,体现了中华民族传统美德和时代精神的内在要求,体现了依法治国与以德治国相结合的治国方略,是新形势下社会主义思想道德建设的重要指导方针。大力倡导以“八荣八耻”为主要内容的社会主义荣辱观,对于弘扬和培育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加强社会主义思想道德建设,巩固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域的指导位置,打牢全市人民团结奋斗的共同思想基础,形成积极健康向上的社会风尚,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

  树立和弘扬社会主义荣辱观,加强青少年学生思想道德建设,是学校义不容辞的政治任务和重要职责。全市各级各类学校要从贯彻实施科教兴国的战略高度,从培养合格的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的高度,从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要求,深刻认识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的必要性、重要性和紧迫性,把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作为加强和改进中小学生思想道德建设和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基础工程,教育和引导广大青少年学生牢固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自觉养成“热爱祖国、服务人民、崇尚科学、辛勤劳动、团结互助、诚实守信、遵纪守法、艰苦奋斗”的良好品德,把青少年学生培养成为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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