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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年)的通知

  加强科技创新与人才培养的有机结合,鼓励高等院校与科研院所合作培养创新型人才。支持研究生参与或承担科研项目,鼓励本科生投入科研工作,在创新实践中培养他们的探索兴趣和科学精神。高等院校要适应国家和自治区科技发展战略及市场对创新人才的需求,及时合理地设置一些交叉学科、新兴学科并调整专业结构。加强职业教育、继续教育与培训,培养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的各类实用技术专业人才。要在中小学教学中进行科技创新意识教育,提高学生的科学文化素养。
  3.支持企业培养和吸引科技人才
  鼓励企业聘用高层次科技人才和培养优秀科技人才,并给予政策支持。鼓励和引导科研院所和高等院校的科技人员进入市场创新创业,允许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的科技人员到企业兼职进行技术开发,引导高等院校毕业生到企业就业,多方式、多渠道培养企业高层次工程技术人才。允许国有高新技术企业对技术骨干和管理骨干实施期权等激励政策,探索建立知识、技术、管理等要素参与分配的具体办法。支持企业吸引和招聘外籍科学家和工程师。
  4.加大吸引留学和海外高层次人才工作力度
  制定和实施吸引优秀留学人才到广西工作和为广西服务计划,重点吸引高层次人才和紧缺人才。采取团队引进、核心人才带动引进、高技术项目开发引进等方式,建立符合留学人员特点的引才机制。加大对高层次留学人才回广西发展的资助力度,大力加强留学人员创业基地建设,进一步完善留学人员为广西服务的政策措施。加大高层次创新人才公开招聘力度,重点实验室主任、重点科研机构学术带头人以及其他高级科研岗位,逐步实行区内外公开招聘。实行有吸引力的政策措施,吸引海外高层次优秀科技人才和团队来桂工作,对境外科技人才实施人才居住证制度。营造引进人才与本地人才和谐共事、合作创新的环境。
  5.构建有利于创新人才成长的文化环境
  倡导拼搏进取、自觉奉献的爱国精神,求真务实、勇于创新的科学精神,团结协作、淡泊名利的团队精神,提倡理性怀疑和批判,尊重个性,宽容失败,倡导学术自由和民主,鼓励敢于探索、勇于冒尖,大胆提出新的理论和学说,激发创新思维,活跃学术气氛,努力形成宽松和谐、健康向上的创新文化氛围。加强科研职业道德建设,遏制科学技术研究中的浮躁风气和学术不良风气。
  十、其他保障措施
  为确保各项任务的落实,要全面实施国家关于促进创新创业的财税、金融和政府采购等政策,还要针对当前我区自主创新工作中存在的主要矛盾和突出问题,在技术引进、知识产权和技术标准、高新技术产业化、科技合作与交流、科学技术普及等方面,采取有效措施。
  1.加强对引进技术的消化、吸收和再创新
  贯彻落实国家产业技术政策,支持企业采用国家和国际标准加强对引进技术的消化、吸收和再创新。建立由自治区综合经济部门牵头,科技等相关部门参与的协调机制,加强对重大引进技术消化、吸收和再创新的统筹协调。
  通过调整政府投资结构和重点,设立专项资金,用于支持引进技术的消化、吸收和再创新,支持重大技术装备研制和重大产业共性关键技术的研究开发。采取积极政策措施,多渠道增加投入,支持以企业为主体、产学研联合开展引进技术的消化、吸收和再创新。
  把国家和自治区重大建设工程作为提升自主创新能力的重要载体。通过国家和自治区重大建设工程的实施,消化吸收一批先进技术,攻克一批关键技术和核心技术,研制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关键产品。
  2.实施知识产权战略和技术标准战略
  建立健全知识产权制度,营造尊重和保护知识产权的法治环境,促进全社会知识产权意识和政府部门知识产权管理水平的提高,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依法严厉打击侵犯知识产权的各种行为。同时,要建立对企业并购、技术交易等重大经济活动知识产权特别审查机制,避免自主知识产权流失。防止滥用知识产权而对正常的市场竞争机制造成不正当的限制,阻碍科技创新和科技成果的推广应用。将知识产权管理纳入科技管理全过程,充分利用知识产权制度提高我区科技创新水平。强化科技人员和科技管理人员的知识产权意识,推动企业、科研院所、高等院校重视和加强知识产权管理。充分发挥行业协会在保护知识产权方面的重要作用,建立健全有利于知识产权保护的从业资格制度和社会信用制度。
  根据经济社会发展的需求,编制我区必须掌握自主知识产权的重要产品和装备目录,通过科技计划和建设投入给予重点支持。组织以企业为主体的产学研联合攻关,并在专利申请、标准制定、国际贸易和合作等方面予以支持。
  将形成一批技术标准作为自治区科技计划的重要内容。政府主管部门、行业协会等要加强对重要技术标准制定的指导协调,并优先采用。推动技术法规建设和以企业为主体、社会广泛参与的技术标准体系建设,促使标准制定与科研、开发、设计、制造相结合,保证标准的先进性和效能性。引导产、学、研各方面共同推进重要技术标准的研究、制定及优先采用。
  3.加速高新技术产业化和先进适用技术的推广
  把推进高新技术产业化作为调整经济结构、转变经济增长方式的一个重点。积极发展对经济增长有突破性重大带动作用的高新技术产业。
  优化高新技术产业化环境。继续加强国家和自治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等产业化基地建设。制定有利于促进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发展并带动周边地区发展的政策。构建技术交流与技术交易信息平台,对我区大学科技园、科技企业孵化基地、生产力促进中心、技术转移中心等科技中介服务机构开展的技术开发与服务活动给予政策扶持。
  加大对农业技术推广的支持力度,建立面向农村推广先进适用技术的新机制。把农业科技推广成就作为科技奖励的重要内容,建立农业技术推广人员的职业资格认证制度,激励科技人员以多种形式深入农业生产第一线开展技术推广活动。支持农村各类人才的技术革新和发明创造。对农业科技推广实行分类指导,分类支持,鼓励和支持多种模式的、社会化的农业技术推广组织的发展,建立多元化的农业技术推广体系。
  支持面向行业的共性、关键技术的推广应用。制定有效的政策措施,支持产业竞争前沿技术的研究开发和推广应用,重点加大电子信息、生物、制造业信息化、新材料、环保、节能等关键技术的推广应用,促进传统产业的改造升级,加强技术工程化平台、产业化示范基地和中间试验基地建设。
  4.扩大对外科技合作与交流
  增强我区自主创新能力,必须充分利用对外开放的有利条件,扩大多种形式的科技合作与交流,有效利用国内外科技资源。
  鼓励科研院所、高等院校与国内外研究开发机构建立联合实验室或研究开发中心,支持在双边、多边科技合作协议框架下,实施合作项目。建立我区与东盟、泛珠三角地区及港、澳、台的科技合作机制,加强沟通与交流。
  支持企业“走出去”。扩大高新技术及其产品的出口,鼓励和支持企业在海外设立研究开发机构或产业化基地,搭建企业利用国外科技资源、开拓海外市场的平台。
  积极主动参与国内外科学研究和学术组织。支持我区科学家、科研机构和科技社团参与或牵头组织国内外科学工程。建立培训制度,提高科学家参与国内外学术交流的能力,支持科学家在重要国内外学术组织中担任领导职务。提供优惠条件,鼓励跨国公司在我区设立研究开发机构,鼓励国际学术组织在我区设立分支机构或办事机构。
  5.提高全民科学文化素质,营造有利于科技创新的社会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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