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06年全省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
(陕政办发〔2006〕41号)
各设区市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2006年全省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方案》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六年五月十七日
2006年全省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方案
按照《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06年全国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06〕24号)精神和省政府食品安全工作总体安排,2006年在全省范围内继续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现提出如下方案:
一、突出抓好农村食品安全
(一)进一步加强农村地区食品生产加工、流通和消费等各个环节的监管。
加强对县城、乡镇等区域和农村食品批发市场、集贸市场、批发企业及送货上门经营活动的重点监管,严厉打击以降价促销等名义面向农村销售假冒伪劣食品等违法行为。重点加强对农村小食品店、小摊点、小作坊、小集市、小养殖场、农家乐等场所的日常巡查和集中整治。严厉打击和查处农村食品市场的无证无照经营、掺杂使假和经营过期、霉变、有毒有害食品及不合格食品等不法行为。
(二)进一步推进农村食品安全流通网、监管责任网和群众监督网建设。
推进“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建立农村食品市场质量安全防控体系,在农村设立12315维权联络站、消费者投诉站、食品安全监督站,发展义务监督员,加强农村食品安全宣传和监督工作,不断提高农村消费者的自我保护意识和识假辨假及依法维权能力。
二、狠抓农产品污染源头治理
(三)深入推进“无公害食品行动计划”。
抓好国家级、省级农业标准化示范区和畜牧标准化养殖小区建设。加强无公害农产品产地建设、认定和产品认证及管理,年内完成无公害农产品产地认定100个,组织申报国家无公害农产品认证100个以上。
(四)抓好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工作。
进一步提高经过双认证的7个农业专业质检中心检测能力和管理水平。对主要生产基地蔬菜、水果的农药残留和猪肉的兽药残留进行重点监测,加强产地环境检测和保护。建立统一规范的农产品检测发布制度,并及时发布有关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