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上海市卫生局关于加强本市夏秋季肠道传染病防治工作的通知

  对饮食从业人员、保育员、宾馆服务人员、旅游人员等重点人群建议按自愿、自费原则开展rBS/wc类霍乱疫苗免疫接种,以保护重点人群,并减少因重点人群感染造成的霍乱传播与暴发。
  五、应急控制
  (一)职责分工
  按照《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要求,属较大及以下事件的肠道传染病疫情,由疫情所在地的区县卫生局督导所属的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并在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的指导下,按照霍乱、O157、菌痢等肠道传染病预防控制技术方案要求,采取相应控制措施进行疫情处置。
  属重大事件的肠道传染病疫情,由市卫生局会同区县卫生局、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和疫情发生地的区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进行调查处置。
  (二)控制技术措施
  1、开展流行病学调查,查明传染来源
  市、区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接到霍乱、出血性大肠杆菌O157病例或疑似病例报告后,应按照《上海市霍乱、出血性大肠杆菌O157预防控制技术方案》要求,组织相关人员赴现场开展流行病学调查,核实诊断,查明传染来源和传播途径,判定、追踪调查密切接触者,实施医学观察。
  接到学校、企业等集体单位肠道传染病或食源性肠道传染病暴发疫情后,市、区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按照上海市霍乱、细菌性痢疾等肠道传染病预防控制技术方案要求,组织人员赴现场开展流行病学调查、核实诊断、查明传染来源、确定密切接触者,采取控制措施控制疫情。
  2、做好消毒处理工作
  各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医疗机构按照方案要求做好疫点终末消毒和预防性消毒。医疗机构做好对就诊病人分泌物、排泄物、污水、污物等消毒处理;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做好病人疫点终末消毒工作。
  3、做好密切接触者医学观察
  对经流行病学调查确认的密切接触者,分别按照上海市霍乱、菌痢、大肠杆菌O157等疾病预防控制技术方案要求开展医学观察,对霍乱密切接触者实施居家医学观察。由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负责每日上门了解密切接触者健康状况、采样送检、预防性服药等措施,指导疫点、疫区做好饮食卫生和饮水卫生及粪便消毒管理工作。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完善防病网络
  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应加强对夏秋季肠道传染病防治工作的领导,负责辖区内夏秋季肠道传染病防治工作的组织协调、监督检查、预防控制、健康教育等防治工作。卫生行政部门应组建防病督导小分队,加强对本地区霍乱等肠道传染病防治措施落实情况的督查。


第 [1] [2] [3] [4] 页 共[5]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