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上海市卫生局关于加强本市夏秋季肠道传染病防治工作的通知

上海市卫生局关于加强本市夏秋季肠道传染病防治工作的通知
(沪卫疾控〔2006〕26号)


各区县卫生局、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市卫生局卫生监督所、市健康教育所:
  随着夏季来临,本市已经进入了急性肠道传染病的高发季节。近年来,本市痢疾高发季节为5-11月,集中季节性高峰在7-10月,季节高峰期间病例数占全年报告的病例数35%-45%左右。2005年,我国南方地区和周边省市相继发生霍乱的流行,在这些地区流行的菌株本市也有发现。另外,由于本市已多年未发生肠道传染病的流行,人群易感性较高,因此,今年本市霍乱、痢疾、伤寒等肠道传染病的发病形势不容乐观。
  为做好夏秋季卫生防病工作,将肠道传染病的发病率继续控制在较低水平,防止疫情扩散,保障市民身体健康,维护社会稳定,我局组织制定了《2006年上海市肠道传染病防治工作方案》(见附件),现将该方案下发给你们,请各有关单位按照方案要求,认真做好肠道传染病的防治工作。
  各区县卫生局、各医疗卫生单位要加强肠道传染病防治队伍建设和人员培训工作,认真落实防病值班制度,并准备好防治队伍的物资配备;要保持防病通讯及信息通畅。要针对今年夏秋季高发传染病的特点,尽早落实防病措施,加强卫生防病工作的领导与组织管理。
  近期,各区县卫生局要组织有关专业机构对本辖区、本部门的卫生防病工作进行一次全面督查,针对薄弱环节制定相应的对策和措施,并定期检查、督导,确保各项措施落到实处。
  特此通知

  附件:2006年上海市夏秋季肠道传染病防治工作方案

  二○○六年五月十七日

  附件:
  2006年上海市夏秋季肠道传染病防治工作方案

  夏秋季是霍乱、细菌性痢疾等肠道传染病的高发季节。为做好今年夏秋季肠道传染病防治工作,防止新流行菌株引起的霍乱疫情暴发,继续将肠道传染病发病控制在低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结合本市肠道传染病的情况,特制订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原则与目标
  按照卫生部、市卫生局有关霍乱防治工作要求及霍乱、细菌性痢疾等疾病预防控制技术方案,贯彻“预防为主、防治结合、分级负责、科学防治”的原则,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诊断、早隔离、早治疗”。加强业务培训,规范工作程序,加强信息收集、疫情监测、病人的诊断与救治,提高应急处置能力,防止新流行菌株引起的霍乱疫情暴发,继续将肠道传染病发病率控制在低水平。


第 [1] [2] [3] [4] 页 共[5]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