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继续完善农业补贴政策,保持农产品价格合理水平。
协同部门:省发展改革委、财政厅、粮食局等和各市人民政府。
6.2006年启动实施2000万亩耕地提高综合生产能力建设工程,治理盐碱地20万亩,完成高标准旱作农田300万亩。
协同部门:省发展改革委、财政厅、国土厅、水利厅、林业厅、农科院、山西农业大学等和有关市人民政府。
7.严格保护耕地,稳定粮食年产90亿公斤以上的生产能力。
协同部门:省发展改革委、国土厅、财政厅、水利厅等和各市人民政府。
8.继续稳定并完善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在此基础上完善规范农民自愿进行土地有偿流转。
协同部门:省财政厅、国土厅等和各市人民政府。
9.积极引导推动建立农村各类专业合作经济组织,提高农业组织化程度。
协同部门:省民政厅、财政厅、国土厅、工商局、质监局、农行省分行等和各市人民政府。
10.务求在提高农业综合实力中发挥科技进步的主导作用。
协同部门:省科技厅、农科院、科协、山西农业大学等。
11.加强对禽流感等动物疫病防控体系建设,不断增进和保护人民群众的健康水平和生命安全。
协同部门:省发展改革委、公安厅、财政厅、交通厅、林业厅、卫生厅、工商局、质监局等和各市人民政府。
(三)省林业厅牵头的工作
1.继续实施天然林保护、退耕还林、京津风沙源治理等国家生态建设重点工程。全省年均造林500万亩,森林覆盖率年均增加一个百分点。
协同部门:省发展改革委、财政厅、国土厅、交通厅、水利厅、农业厅、粮食局等和各市人民政府。
2.2006年启动实施我省公路、铁路两侧通道绿化、交通沿线荒山绿化、城市规划区外环城带绿化等重点工程。
协同部门:省发展改革委、财政厅、国土厅、建设厅、交通厅、水利厅、农业厅、粮食局、太原铁路局等和各市人民政府。
(四)省中小企业局牵头的工作
1.遵循市场经济规律,从营造良好发展环境、整合配置资源、提供发展条件等方面支持一批民营骨干企业发展壮大。
协同部门:省发展改革委、经委、财政厅、商务厅等和有关市人民政府。
2.发展一批与大型企业配套的中小企业和就业容量大的劳动密集型企业。
协同部门:省劳动保障厅、国资委等和有关市人民政府。
3.加快推进具有比较优势的县域主导产业发展,辐射带动农村经济发展。
协同部门:省发展改革委、农业厅、扶贫办等和各市人民政府。
4.全面贯彻落实国家和我省关于发展非公有制经济的政策措施,进一步改善发展环境,放宽市场准入,认真清理、修订、废止一切不利于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法规、规章和政策。
协同部门:省发展改革委、科技厅、财政厅、人事厅、工商局、法制办等。
5.依法保护私有财产,保障非公有制企业的合法权益。在资金融通、信用担保、管理服务、技术咨询、市场开拓、国际合作等方面对非公有制企业一视同仁,支持发展。
协同部门:省科技厅、财政厅、商务厅、工商局、人行太原中心支行等。
6.“十一五”末,非公有制经济增加值占地区生产总值的比重增加15个百分点。
(五)省扶贫办牵头的工作
1.举全省之力,支持晋西北、太行山革命老区和连片贫困地区加快发展。
协同部门:省发展改革委、教育厅、财政厅、国土厅、交通厅、水利厅、农业厅、林业厅、卫生厅、环保局、农行省分行等。
2.积极争取国家对晋西北和太行山革命老区的政策支持,加快老区、山区脱贫致富步伐。
协同部门:省发展改革委、教育厅、财政厅、交通厅、农业厅、卫生厅、农行省分行等。
(六)省气象局牵头的工作
搞好气象的预报预测工作。
协同部门:省公安厅、国土厅、建设厅、交通厅、农业厅、林业厅、环保局、广电局、安监局等。
七、张少琴副省长负责的工作(郭慧民副秘书长协助)
(一)省教育厅牵头的工作
1.完善投资结构,引导鼓励社会各方兴办民办学校及职业教育。
协同部门:省发展改革委、劳动保障厅等。
2.深化教育体制改革,整合教育资源,提高教师素质。
协同部门:省人事厅、编办等和各市人民政府。
3.以素质教育为核心,巩固、提升、普及义务教育,合理调整农村中小学布局,加快推广建设农村寄宿制学校。
协同部门:省财政厅、人事厅、编办等和各市人民政府。
4.从2006年起,用两年时间对全省农村和城市特困家庭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免收学杂费,继续对农村义务教育阶段贫困家庭学生提供免费课本和寄宿生活费补助。
协同部门:省财政厅等和各市人民政府。
5.多途径发展各类职业教育、继续教育和专业技术技能培训,培养实用型、应用型人才。
协同部门:省劳动保障厅、农业厅、国资委、扶贫办等和各市人民政府。
6.优化高等教育布局和专业、学科设置,努力建设好山西大学和太原理工大学等一批大学,着力培养大学生和研究生的独立思考能力、创新能力和动手能力。
协同部门:省发展改革委、科技厅、财政厅等和有关市人民政府。
7.建立城乡学校基础设施建设的长效机制,分期分批推进标准化中小学建设。
协同部门:省发展改革委、财政厅等和各市人民政府。
8.规范教育收费标准,减轻学生家庭负担。
协同部门:省财政厅、物价局、纠风办等和各市人民政府。
9.在总结农村税费改革试点经验的基础上,全面推进农村义务教育改革。
协同部门:省财政厅、人事厅、编办等和各市人民政府。
(二)省科学技术厅牵头的工作
1.进一步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建立以市场为导向、以企业为主体、产学研相结合的地区技术创新体系,促进科研院所、大专院校的科研力量和研发成果与企业融合,转化为现实生产力。
协同部门:省发展改革委、教育厅、财政厅、人事厅、劳动保障厅、国资委、地税局、工商局、国税局等。
2.自觉把依靠科技进步、增强自主创新能力作为调整经济结构、转变经济增长方式的中心环节,务求在推动我省传统产业优化升级和促进高新技术发展的共性技术和关键技术的研发上取得重大突破。
协同部门:省发展改革委、经委、财政厅、地税局、国税局等。
3.加强科普工作。
协同部门:省教育厅、财政厅、团省委、民政厅、科协等和各市人民政府。
4.大力推进科技产业园区建设,加快发展高新技术产业。
协同部门:省发展改革委、地税局、中小企业局、国税局、太原海关等和有关市人民政府。
(三)省文化厅牵头的工作
1.大力发展文化娱乐业。
协同部门:省公安厅、工商局等和各市人民政府。
2.深化文化体制改革,积极发展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
协同部门:省人事厅、劳动保障厅、国资委、地税局、工商局、国税局等。
3.繁荣文化艺术事业,为人民提供更多更好的精神文化产品。
协同部门:省广电局、新闻出版局、文联、作协等和各市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