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建立健全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现代市场体系,规划建设若干起点较高、功能齐全、服务完善的商品市场和土地、技术、劳动力等要素市场,促进商品及各种生产要素自由流动。
协同部门:省监委、科技厅、财政厅、人事厅、劳动保障厅、国土厅、建设厅、交通厅、地税局、工商局、质监局、法制办、物价局、国税局、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等和有关市人民政府。
6.规范发展和充分发挥商会组织的积极作用。
协同部门:省发展改革委、经委、民政厅、工商局、贸促会等。
7.把招商引资与调整优化经济结构紧密结合起来,努力拓展利用外资的空间和领域,建立招商引资项目库,完善招商引资促进机制和配套措施。通过请进来、走出去、委托中介机构和网上招商等途径方式,积极主动、卓有成效地招商引资。
协同部门:省发展改革委、经委、科技厅、财政厅、国土厅、交通厅、农业厅、工商局、环保局、外办、贸促会等。
8.2006年一季度召开全省对外开放工作会议,二、三季度在香港举行招商活动,务求全省利用外资有突破性的大进展。
协同部门:省政府研究室、发展改革委、经委、财政厅、交通厅、农业厅、外办、贸促会等和各市人民政府。
9.优化出口商品结构,鼓励支持资源深加工和机械制成品出口。
协同部门:省发展改革委、经委、农业厅、山西检验检疫局、太原海关、贸促会等。
10.继续加强开发区建设,在有条件的地区设立出口加工区和保税物流园区。
协同部门:省国土厅、建设厅、地税局、环保局、国税局、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太原海关等和太原市人民政府。
11.积极稳妥实施走出去战略,鼓励有条件的企业到海外投资发展,开展经贸,带动本省产品出口和劳务输出。
协同部门:省财政厅、人事厅、劳动保障厅、外办、贸促会等。
12.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坚决打击侵犯知识产权行为。
协同部门:省公安厅、文化厅、工商局、新闻出版局、知识产权局等。
(三)省旅游局牵头的工作
1.进一步拓展政府推动、市场运作、多元投入、企业经营的思路,加强规划管理,在全省精心设计、建设若干条旅游精品线路,打造培育享誉全国及海外的旅游品牌。
协同部门:省发展改革委、经委、财政厅、建设厅、交通厅、文化厅、环保局、广电局、统计局、宗教局、文物局、外办、太原铁路局、民航机场管理局、社科院、山西日报社等和有关市人民政府。
2.改革旅游管理体制,推动旅游景区开发建设经营的企业化、市场化运作。
协同部门:省发展改革委、建设厅、国资委、财政厅、工商局、国土资源厅、物价局、文物局、林业厅、水利厅、地税局等。
3.扩大旅游业的对外开放,积极引进国内外投资者参与旅游景区开发和基础设施、服务设施的建设,欢迎鼓励国内外旅行社来我省设立机构、开展业务。
协同部门:省发展改革委、经委、财政厅、国土厅、建设厅、交通厅、水利厅、林业厅、商务厅、地税局、工商局、文物局、外办、省网通公司等和各市人民政府。
4.加强旅游市场主体培育,扶持一批旅游企业,完善配套服务体系,提高旅游从业人员的素质和服务水平。
协同部门:省发展改革委、教育厅、民政厅、财政厅、劳动保障厅、卫生厅、国资委、工商局、质监局、安监局、中小企业局等和有关市人民政府。
5.拓宽、创新旅游业务,在巩固提升观光旅游的同时,以精品旅游线路为依托,积极拓展商务会展游、休闲度假游、历史文化考察游、红色旅游、工农业特色游和自助游等多种旅游业务,大力发展旅游工艺品和纪念品的设计、生产和销售。到2010年,全省旅游总收入达到800亿元左右。
协同部门:省发展改革委、经委、公安厅、财政厅、交通厅、农业厅、商务厅、工商局、广电局、体育局、宗教局、文物局、物价局、煤炭局、山西日报、民航机场管理局、太原铁路局等和各市人民政府。
(四)省宗教局(民委)牵头的工作
重视做好民族宗教工作。
协同部门:省发展改革委、经委、教育厅、科技厅、公安厅、国家安全厅、民政厅、财政厅、农业厅、文化厅、卫生厅、地税局各市人民政府。
(五)省文物局牵头的工作
1.加强文物、文化遗产和民间艺术的保护。
协同部门:省发展改革委、教育厅、科技厅、公安厅、财政厅、国土厅、建设厅、交通厅、水利厅、农业厅、林业厅、文化厅、工商局、地税局、环保局、广电局、旅游局、宗教局、法制办、物价局、重点办、公路局、太原海关等和各市人民政府。
2.加快建设覆盖省、市、县的博物馆。
协同部门:省发展改革委、财政厅、建设厅等和有关市人民政府。
(六)省外事办公室牵头的工作
重视做好外事侨务工作,整合外事侨务资源,充分发挥外事侨务部门优势,努力开创外事侨务工作的新局面。
协同部门:省发展改革委、公安厅、教育厅、财政厅、人事厅、劳动保障厅、建设厅、商务厅、环保局等。
(七)省地震局牵头的工作
搞好地震的预报预测工作。
(八)省民航机场管理局牵头的工作
抓好太原机场改扩建,提升运城、大同、长治机场的客货运能力。
协同部门:省经委、国土厅、建设厅、环保局、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太原海关等和太原、大同、长治、运城市人民政府。
六、梁滨副省长负责的工作(罗清宇副秘书长协助)
(一)省水利厅牵头的工作
1.加强以农田水利为重点的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继续抓好张峰、横泉水库和禹门口提水后续工程建设,积极推进引黄北干、坪上、吴家庄水库和夹马口灌区北扩工程等大型水利工程的立项建设,运用市场机制和政策引导,鼓励支持社会各方力量兴办中小型水利工程。
协同部门:省发展改革委、财政厅、国土厅、建设厅、环保局、引黄局等和有关市人民政府。
2.加强农业节水工程建设,积极推广农业高效用水技术。2006年建成节水灌溉高效农田80万亩。
协同部门:省发展改革委、财政厅、农业厅等和各市人民政府。
(二)省农业厅牵头的工作
1.以促进农民增收、农业增效为中心,依托三大农业经济区、十大优势农产品生产基地,加快发展优质杂粮、草食畜、水果和蔬菜四大产业。
协同部门: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交通厅、水利厅、林业厅、商务厅、中小企业局等和有关市人民政府。
2.突出抓好发展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和农产品加工业,延伸农产品产业链,提高农产品附加值,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带动农户发展种养业的比例每年提高10%-15%。
协同部门:省发展改革委、经委、财政厅、工商局、质监局、中小企业局、农行省分行、开发行省分行等和各市人民政府。
3.抓紧建立完善农产品销售组织和服务网络,加快推进农业科技创新、科教兴农以及科技入户、科普惠农工程,提高农民的科学文化素质,拓展农民增收、农业增效的空间。
协同部门:省发展改革委、教育厅、科技厅、公安厅、财政厅、交通厅、工商局、科协等和各市人民政府。
4.建立完善劳务输出中介组织,加强农民就业指导和培训工作,加快转移农村富余劳动力。
协同部门:省科技厅、财政厅等和各市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