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同部门:省经委、科技厅、农业厅、国资委、旅游局、中小企业局、煤炭局、各相关行管办。
13.2006年着手在太原市筹建国际会展中心。
协同部门:省财政厅、国土厅、建设厅等和太原市人民政府。
14.负责全省循环经济的整体规划,并着力推进三次产业和社区领域等工业经济以外的循环经济发展。
协同部门:省民政厅、中小企业局等。
(二)省交通厅牵头的工作
1.重点抓好高速公路“五横”、“五环”的建设,五年建成1300余公里,2006年建成侯马至禹门口等高速公路。
协同部门:省发展改革委、财政厅、国土厅、建设厅、水利厅、地税局、环保局、文物局、电力公司、太原铁路局等和沿线各市人民政府。
2.改造干线公路5000公里,新建和改造农村公路5万公里。2006年要开工建设沿黄干线公路、若干运煤通道和红色旅游公路。
协同部门:省发展改革委、财政厅、国土厅、水利厅、环保局、旅游局、文物局等和各市人民政府。
3.加快建设适应现代物流发展要求的客货运枢纽站场网络。
协同部门:省发展改革委、国土厅、建设厅、地税局等和各市人民政府。
(三)省环境保护局牵头的工作
1.2006年始在全省实施“蓝天碧水”工程,上半年召开专门会议进行部署。
协同部门:山西省“蓝天碧水工程”领导组成员单位和各市人民政府。
2.进一步强化各级政府和企业防治环境污染的目标责任制,完善环境保护和污染治理的法规和制度,加大力度治理11个中心城市、高速公路和汾河干流沿线及十大景区的大气污染和水污染。
协同部门:省公安厅、财政厅、国土厅、建设厅、交通厅、水利厅、农业厅、林业厅和各市人民政府。
3.严格实施污染物总量控制制度,城市规划区及周边一定范围不准再上污染严重项目,并限期改造或逐步关闭、搬迁已有的污染严重企业。
协同部门:省发展改革委、经委、财政厅、建设厅等和各市人民政府。
(四)省统计局牵头的工作
研究制定《山西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的的报告》中44项经济和社会发展指标考核评价方案。
协同部门:省直有关部门。
(五)省粮食局牵头的工作
深化粮食流通体制改革,坚持粮食购销市场化、经营主体多元化,全面放开粮食收购价格。加强与河南在粮食调度方面的合作。
协同部门:省直有关部门和各市人民政府。
(六)省物价局牵头的工作
深化价格和收费体制改革。调整和优化煤、电等重要产品的价格形成机制,按照国家统一部署实行煤电价格联动。继续完善差别电价、水价政策,有序出台政府对资源类产品的调价项目。加强对医疗、教育以及社会公用产品价费的监管,制定价格预警制度和干预预案。逐步实现城乡同电同价。推进药品价格改革。
协同部门:省直有关部门。
(七)省政府经济研究中心牵头的工作
研究完善政府决策机制。继续推进决策民主化、科学化,健全决策咨询和决策评估制度。
协同部门:省直有关部门。
(八)省公路局牵头的工作
重点抓好国省干线、农村公路的新建和改造工作。
协同部门:省直有关部门和各市人民政府。
五、宋北杉副省长负责的工作(王洪岐副秘书长协助)
(一)省建设厅牵头的工作
1.大力发展房地产、设计装饰等新兴服务业。
协同部门:省发展改革委、经委、国土厅等。
2.五年使集中供热基本覆盖城区居民户。
协同部门:省发展改革委、财政厅、环保局等和各市人民政府。
3.多途径加快建设城市居民和工业污水及垃圾处理设施,并强化监管保证各类环保设施全天候运营。
协同部门:省发展改革委、财政厅、环保局等和各市人民政府。
4.2006年启动实施城市建成区、村镇、城市规划区内环城带和工矿区绿化工程。
协同部门:省发展改革委、财政厅、国土厅、农业厅、林业厅等和各市人民政府。
5.加快大中城市改造建设步伐,高起点、高标准搞好太原和全省中心城市及县城的建设规划,严格按规划改造旧城区、建设新城区,建设好若干亮点片区和精品建筑,搞好“城中村”和城乡结合部的改造。
协同部门:省发展改革委、财政厅、国土厅等和各市人民政府。
6.注重城市生态建设,老城区要见缝插绿,拆旧造绿,增加广场公园、绿地和公共服务设施;新城区和城市主要进出口要成片种树,大面积提高绿化水平。
协同部门:省发展改革委、财政厅、国土厅、林业厅等和各市人民政府。
7.大力推进城市公共设施建设管理的社会化、市场化和产业化,实施特许经营,鼓励社会各方投入,引入竞争机制,加快城市公共设施的建设步伐。
协同部门:省发展改革委、财政厅、人事厅、劳动保障厅、国土厅、国资委、地税局、工商局、物价局、国税局等和各市人民政府。
8.继续支持太原率先发展,逐步形成太原城市经济圈,发挥带动全省经济社会发展的龙头作用。其他十个重点城市逐步形成分工合理、各具特色的区域经济格局,充分发挥区域中心城市辐射带动周边城镇和农村发展的积极作用。
协同部门:省发展改革委、经委、财政厅、国土厅、交通厅等和各市人民政府。
9.从2006年着手,分期分批搞好全省农村建设规划,引导组织农民自觉按规划建房子、修道路、搞绿化、推广使用沼气、兴建卫生、文化、体育和休闲娱乐场所,搞好村容村貌,从根本上改善居住环境,提高生活质量。
协同部门:省发展改革委、教育厅、财政厅、交通厅、水利厅、农业厅、林业厅、文化厅、卫生厅、环保局、广电局、体育局等和各市人民政府。
10.加快改造国有煤矿矿工棚户区,五年新建住宅面积614万平方米,基本把全省国有煤矿矿工棚户区改造为新的住宅小区,让9.5万户、26万矿区职工及家属告别低矮、简陋的棚户区,住进新楼房。
协同部门:省发展改革委、民政厅、财政厅、国土厅、地税局、物价局等和有关市人民政府。
(二)省商务厅牵头的工作
1.围绕增加城乡就业和满足群众生活需求的目标,大力改造提升批发零售贸易、餐饮、宾馆等传统服务业。
协同部门:省财政厅、建设厅、地税局、工商局、旅游局、粮食局、供销社、国税局等和各市人民政府。
2.在全省规划建设一批用现代信息技术、网络技术装备起来,具有多种功能的煤炭、焦炭、钢材、化工、建材、小杂粮和干鲜果等专业批发市场和物流园区,集购物、饮食、娱乐为一体的大型购物城和高水平的商业步行街及超级市场。
协同部门:省发展改革委、经委、财政厅、国土厅、建设厅、交通厅、农业厅、地税局、煤炭局、供销社、国税局等和有关市人民政府。
3.大力发展商业服务业的连锁经营和物流配送,建立城乡一体的销售服务体系。
协同部门:省财政厅、地税局、工商局、粮食局、供销社、国税局等和各市人民政府。
4.大力发展物流、中介和信息咨询等现代服务业及会展业。
协同部门:省发展改革委、经委、财政厅、国土厅、建设厅、交通厅、农业厅、地税局、煤炭局、供销社、国税局、贸促会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