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山西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的报告工作目标责任分解的通知
(晋政发〔2006〕10号)
各市、县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委、厅,各直属机构:
《关于山西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的的报告》工作目标责任分解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二00六年五月十一日
《关于山西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
五年规划纲要的报告》工作目标责任分解
根据省十届人大第四次会议通过的《关于山西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的的报告》(以下简称《纲要报告》),现将《纲要报告》工作目标责任分解安排如下:
第一部分:“十一五”期间主要工作任务的责任分解
一、于幼军省长负责的工作(李政文秘书长、刘俊谦省长助理协助)
对主要工作任务负总责,同时具体负责以下工作:
(一)省监察委员会牵头的工作
强化行政监察,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
协同部门:省政府办公厅、发展改革委、教育厅、公安厅、财政厅、国土厅、建设厅、交通厅、农业厅、卫生厅、审计厅、国资委、环保局、安监局、法制办、物价局等。
(二)省审计厅牵头的工作
强化审计监督,依法开展审计工作,维护财政经济秩序,促进廉政建设。
协同部门:省政府办公厅、财政厅、地税局等和各市、县人民政府。
(三)省编办牵头的工作
1.进一步优化政府组织机构,依法界定和规范省、市、县三级政府和政府组成部门的事权与职责,建立权责明确、行为规范、监督有力、协调高效的行政管理体制。
协同部门:省人民政府各部门。
2.在总结农村税费改革试点经验的基础上,全面推进乡镇机构改革。
协同部门:省政府办公厅、教育厅、民政厅、财政厅、人事厅、劳动保障厅、农业厅、地税局等和各市人民政府。
二、范堆相常务副省长负责的工作(王茂设副秘书长协助)
(一)省政府办公厅牵头的工作
1.扎实推进政府体制改革和队伍建设,努力建设依法高效行政和人民满意的政府。
(1)解放思想、转变观念,着力破除阻碍发展的思想障碍。
(2)深化改革、转变职能,建设公共服务型政府。
(3)执政为民、改进作风,提高行政效能和服务水平。
协同部门:省人民政府各部门和各市人民政府。
2.政府要主动向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工作,自觉接受人大常委会和全体人大代表的监督。充分发挥人民政协、各民主党派、人民团体在政治协商、参政议政和民主监督中的积极作用。政府有关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和社会民生的重大决策要自觉征询并认真听取人大、政协及各民主党派的意见。高度重视并切实做好人大代表的建议、批评、意见和政协提案的办理工作。
协同部门:省人民政府各部门和各市人民政府。
(二)省民政厅牵头的工作
1.大力发展社区服务业。
协同部门:省发展改革委、教育厅、科技厅、公安厅、司法厅、财政厅、人事厅、劳动保障厅、建设厅、文化厅、人口计生委、地税局、环保局、体育局、工商局、总工会、团省委、妇联、残联、老龄委等和各市人民政府。
2.进一步完善和落实我省城市低保、农村特困群众救助、大病救助、贫困家庭子女就学资助、五保户供养等十二项社会救助制度,保障困难群众最基本的生活需求。
协同部门:省发展改革委、教育厅、司法厅、财政厅、劳动保障厅、建设厅、卫生厅、电力公司、残联等和各市人民政府。
3.探索建立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
协同部门:省财政厅等和各市人民政府。
4.继续加强基层民主建设,完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完善基层民主选举制度,保证人民群众依法行使选举权、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协同部门:省政府办公厅、公安厅、司法厅、财政厅、农业厅、审计厅、团省委、妇联等和各市人民政府。
5.规范发展和充分发挥各类行业协会的积极作用。
协同部门:省经委、监委、财政厅、地税局、物价局及各类行业协会的业务主管单位和各市人民政府。
(三)省财政厅牵头的工作
1.创新担保方式,多途径加快建立信用担保机构,完善省市县三级信用担保体系,为中小企业融资提供服务。
协同部门:省中小企业局等和各市人民政府。
2.继续加大各级财政对教育的投入。
协同部门:省教育厅等和各市人民政府。
3.着力提高城乡低收入者的收入水平,扩大中等收入者的比例,限制少数垄断行业的不合理收入。
协同部门:省民政厅、劳动保障厅等和各市人民政府。
4.在合理界定省、市、县、乡四级政府事权的基础上,调整财政收支关系,完善财力与事权相匹配的财政体制,重点增强县级财力。
协同部门:省直有关部门。
5.加强公共财政体系建设,继续深化部门预算、国库集中收付、政府采购和非税收入、收支两条线管理制度改革。
协同部门:省发展改革委、监委、教育厅、公安厅、交通厅等和各级政府采购中心。
6.在总结农村税费改革试点经验的基础上,全面推进县乡财政管理体制改革。
协同部门:省直有关部门和各市人民政府。
7.探索建立促进科技进步、调整产业结构、节约能源资源、发展循环经济的财政政策和机制。
协同部门:省发展改革委、经委、科技厅、环保局等。
8.建立支付国企改革成本的专项基金。
协同部门:省教育厅、人事厅、劳动保障厅、国土厅、国资委、编办、老干局等。
(四)省人事厅牵头的工作
1.牢固树立人才资源是第一资源的理念,充分利用山西现有人才和人力资源,积极引进省外、国外各类优秀人才,为山西发展服务。抓住人才培养、吸引和使用三个环节,健全市场配置和激励保障机制,努力营造人才辈出、人尽其才的社会氛围。
协同部门:省直各部门和各市人民政府。
2.今年下半年按全国统一部署和政策要求改革公务员工资制度,在清理规范津贴补贴的基础上,适当提高公务员工资水平,建立职务与级别相结合的工资制度和工资正常增长机制。
协同部门:省财政厅等。
3.推进事业单位收入分配制度改革。
协同部门:省财政厅等和各市人民政府。
(五)省国土资源厅牵头的工作
1.在产业发展和城市建设中坚持节约和集约用地,积极盘活存量建设用地,采取挖山填沟造地等多种方式缓解建设用地紧缺的矛盾。
协同部门:省财政厅、建设厅、农业厅等和各市人民政府。
2.加快征用地制度改革,建立完善保护农民土地权益的长效机制。
协同部门:省民政厅、农业厅等。
3.今年着手在太原市筹建地质博物馆。
协同部门:省发展改革委、财政厅、建设厅等和太原市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