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2006年度贯彻落实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的安排意见
(宁政发[2006]41号 2006年3月21日)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自治区政府各部门、直属机构:
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以下简称《纲要》)和自治区人民政府《全面推进依法行政五年规划》(以下简称《五年规划》),现就2006年度自治区人民政府贯彻落实《纲要》工作提出如下安排意见。
一、指导思想
2006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纲要》重要的一年,也是实施“十一五”规划的开局之年。自治区人民政府贯彻落实《纲要》工作的指导思想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紧紧抓住贯彻实施《纲要》和《五年规划》这条主线,以提高制度建设质量为重点,以强化监督、全面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为抓手,以推进各级政府依法行政为基础,明确任务,突出重点,狠抓落实。确保各项任务的顺利完成,加快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步伐。
二、主要工作
(一)抓好《纲要》的学习、宣传和培训工作
首先抓好领导干部《纲要》的学习培训。要把《纲要》的学习培训纳入领导干部理论培训的总体规划。从2006年起,市、县(区)政府成员每3年应参加1期自治区统一组织的领导干部依法行政研讨班,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各部门的领导班子成员每3年应参加1期依法行政知识培训。自治区人事厅、政府法制办应当商请自治区党委组织部,会同有关部门制订学习、培训规划,并组织实施。其次,要抓好行政执法人员和法制机构工作人员学习《纲要》的培训活动。从2006年起,各级行政机关必须保证行政执法人员每年至少参加40个小时的依法行政知识学习。自治区人事厅要结合国家公务员培训登记制度,对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学习时间和考试成绩进行登记,作为年度考核的重要依据;要把依法行政知识列入国家公务员初任培训、任职培训、更新知识培训和专门业务培训的重要内容。今后.要在全区行政执法人员岗位培训中增加《纲要》和《五年规划》等方面的内容。自治区政府法制办要制订培训计划,编写培训教材,配发《依法行政手册》,统一对全区行政执法人员进行集中培训。各地、各部门要结合本地区、本部门的实际,制订相应的计划,对学习培训工作作出具体部署,政府有关部门要进行督查。第三,各地、各部门要集中时间、集中力量利用各种宣传舆论工具,采用生动有效的形式。继续向社会广泛深入宣传《纲要》,提高行政机关全体工作人员的法律意识,为贯彻实施《纲要》,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创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二)抓好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制度的落实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