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物价局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在全国开展价格服务进万家活动的通知的通知
(陕价检发〔2006〕37号 2006年3月13日)
各设区市物价局、杨凌示范区计划局:
现将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在全国开展价格服务进万家活动的通知》(发改价格〔2006〕138号)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省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意见,请各地认真贯彻执行。
一、各级物价部门要把开展“价格服务进万家”活动做为贯彻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五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一项具体措施,切实抓紧抓好。各级领导要高度重视,发挥重要的组织、协调作用,要舍得投入主要精力,利用更多的时间,研究、制定活动的实施方案。确定工作目标和岗位考核责任制,把责任落实到人。省局将专门成立“价格服务进万家”活动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各市、县物价部门也要成立活动领导小组,设立临时工作机构,形成长远、稳定的工作机制,确保活动有序、稳步地推进。
二、开展“价格服务进万家”活动,是物价部门今后一个时期的重要任务。这项活动内涵丰富,综合性强,任务繁重,时间跨度大。各地要从工作实际出发,全面部署,分步实施,逐步推进。不断创新活动的方式,丰富活动的主题和内容,使“价格服务进万家”活动体现出时代的要求和科学发展的要求,坚定不移地把新时期“价格服务进万家”活动引向深入,把价格服务延伸到农村、企业、社区、学校、医院、商场、旅游景点等领域。各地要通过建站设点,建立健全价格服务(监督)网络,针对不同服务对象的各自特点,开展富有内容,确见实效的服务活动,真正把活动办到群众、企业和相关部门心中。
三、各地要加大对活动的宣传力度,积极争取当地党委、政府的支持,争取将活动内容纳入党委和宣传部门的宣传计划;要大张旗鼓地向全社会宣传“价格服务进万家”活动的目的意义、内容方法。凡是活动中群众反映的问题,要迅速办理,对典型违法案件要进行曝光,要采取措施使这项活动家喻户晓,成为政府支持,群众欢迎,各界满意的价格服务品牌。
四、各地在开展“价格服务进万家”活动中,要广开思路,在实践中创新,在工作中摸索,拿出切实措施,真抓实干,真正让价格服务走进万家,让万家获得满意。省局将根据各地工作进展情况,适时进行督导,掌握工作进度,发现和培养典型,解决存在问题,及时总结、推广好的经验和做法。同时,将各级物价部门的工作成效列入年度各项先进单位评比的重要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