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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市物价局关于新郑第一高级中学、第二高级中学分校学费和住宿费标准的批复

郑州市物价局关于新郑第一高级中学、第二高级中学分校学费和住宿费标准的批复
(郑价费函〔2006〕26号)


新郑市物价局:
  你局《关于新郑第一高级中学、第二高级中学分校学费和住宿费收费标准的请示》(新价[2005]39号)收悉。
  新郑市第一高级中学分校、第二高级中学分校已经民政部门登记,根据省发改委、教育厅、劳动保障厅关于印发《河南省民办学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豫发改收费[2005]055号)的通知精神,结合办学费用情况,现将有关收费标准批复如下:
  一、学费标准:每生每年4000元。
  二、住宿费标准:每生每年4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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