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继续纠正在征收征用土地、城镇房屋拆迁、企业重组改制和关闭破产中损害群众利益,以及拖欠农民工工资等问题。加强法规制度建设,进一步完善征地补偿安置办法,年底前,督促有关部门制订并公布实施统一年产值标准或区片综合地价;严格执行征地告知、确认、听证、公告等程序规定,加强村集体和农户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和申诉权。认真做好城镇房屋拆迁计划的编制工作,合理确定城镇房屋拆迁规模;建立健全拆迁公示、听证、许可、承诺、资金监管、投诉举报、行政裁决和责任追究等制度,全面推进拆迁管理规范化,完善拆迁管理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机制。继续加强国资委、工会、劳动保障、监察、财政等部门之间的工作协调,加强对企业重组改制和关闭破产工作的监督检查,切实解决好对职工的经济补偿和社会保障等问题。加强对在建工程和年前竣工工程的排查,对落实清欠计划不力、或不按计划还款的单位和责任人要严格追究。加快政府投资项目拖欠工程款的清还进度,确保实现省政府提出的10月底前基本偿清房地产和其他社会项目工程欠款的目标。建立健全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长效机制,完善企业工资支付制度,加强工资支付保障制度建设。
(八)继续抓好治理公路“三乱”和党政部门报刊过滥及利用职权发行的治理工作。建立健全治理公路“三乱”快速反应机制,严格责任追究制度;严格临时性动物、植物防疫监督检查站的设置、审批和监督管理;畅通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落实各项优惠政策。深化治理党政部门报刊过滥和利用职权发行,进一步规范发行行为。
(九)认真开展民主评议政风行风活动,加强政府部门和行业的作风建设。督促抓好省委《关于加强投资环境建设若干问题的决定》(琼发〔2005〕14号)的贯彻落实。积极配合省投资环境建设领导小组抓好对部分省直机关投资环境建设监督评议评价工作。深入开展民主评议政风行风活动,要在继续坚持上下联动、全面评议的基础上,把民主评议与纠风专项治理相结合,着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各市、县也要采取相应措施,对本市县投资环境开展监督评议评价工作。有条件的市、县年内要开通“政风行风热线”,强化人民群众和新闻媒体对部门和行业作风的监督。各市县、各部门要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和正确的政绩观,坚持“管行业必须管行风”的原则,认真履行监管职责,以基层为重点,坚决纠正以权谋私、与民争利、侵害群众利益的问题,坚决克服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和弄虚作假行为;大力推进行政执法责任制,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严格按照法定程序行使权力、履行职责,对违法或不当的行政执法行为要坚决纠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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