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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关于对杭州市内部资料性出版物实行分级管理、核准备案,实施五项管理制度的意见

  经批准的图书型内部资料出版物样本(每种2份),出版后10天内送杭州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出版(版权)管理处备案。
  三、连续性内部资料出版核准备案制度
  按照连续性内部资料的出版形式,可以分为刊型内部资料和报型内部资料。
  创办刊型内部资料,限于省辖市以上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和省级人民团体。
  创办报型内部资料的主办单位必须是生产型大中型企业,县(市、区)级医院、三星级以上宾馆(饭店、酒店)、大型的餐饮饭店(含连锁分店营业面积在5000平方米以上、员工在1000人以上)、商场(含连锁超市营业面积在5000平方米以上、员工在1000人以上)等服务性企业,并建有党的组织。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创办报型、刊型内部资料,还应符合全省报、刊型内部资料的总量和布局规划。
  主办单位须提交申请报告,填写企业报型内部资料登记表。要求申请材料齐全、准确。县级新闻出版行政管理部门负责对创办报型内部资料出版物主办单位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符合条件的,报市级新闻出版行政管理部门审批。对条件不具备未予核准的,应该作出说明。
  杭州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对申办连续性内部资料,按照分类管理的原则,实行核准备案制。对符合创办刊型内部资料的,审核同意上报省新闻出版局;对符合创办报型内部资料的,审批同意备案。
  四、连续性内部资料出版物样本送缴制度
  连续性内部资料出版物为免费赠送的印刷品,不得收取任何费用,不得刊登广告,不得在社会上征订、销售、出租,不得拉赞助或搞有偿经营性活动,不得用连续性内部资料出版物的许可文件超范围出版其他出版物,不得与外单位协办、联办。
  连续性内部资料出版物主办单位应当在内部资料性出版物出版后15日内,向浙江省新闻出版局报刊处、杭州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出版管理处各送缴样本3份;向所在地区、县(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送缴样本2份。
  报型、刊型内部资料,还须在年检时送缴样本的合订本。
  五、连续性内部资料出版物审读制度
  连续性内部资料出版物的内容必须符合本系统、本行业、本单位的工作和业务范围,用于在本系统、本行业、本单位内部指导工作、交流经验、交换信息。
  企业主办的报型内部资料,应主要用于指导本企业的生产经营、党的建设、企业文化建设及职工思想政治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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