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落实修订后的公司法和证券法有关工作的通知
(哈政办发〔2006〕4号 2006年4月30日)
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
为认真贯彻落实修订后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新的
公司法、
证券法),进一步规范资本市场,按照《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贯彻实施修订后的公司法和证券法有关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05〕62号)要求,结合实际,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深刻认识实施新的
公司法、
证券法的重要意义
在总结近年来实践的基础上,根据我国当前经济生活的变化和运行规律,新的
公司法、
证券法对原有的公司法律制度、证券法律制度作了较大调整、补充和完善,做出了一系列创新的规定,适应了现实生活的客观需要,有利于深化经济体制改革和促进经济发展。贯彻实施好这两部法律,对于培育和规范市场主体,促进公司发展,维护公司股东、债权人和职工等合法权益,推动我市资本市场稳定健康发展将发挥重要作用。各地区、各部门和单位要认真学习,深刻认识贯彻实施新的
公司法、
证券法的重要意义,切实做好有关工作。
二、加强对新的
公司法、
证券法的宣传和培训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