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机构网络
(一)加强健康教育机构建设。为了切实加强卫生防病中的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工作,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应结合本地实际和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工作的需要,在本地区建立独立建制的健康教育所,做到办公用房、专业人员、技术设备三配套。在县级以上(含县级)疾病预防控制、医疗、妇幼保健机构中设置健康教育科(室),配备与工作任务相适应的专(兼)职人员、办公用房及专业设备;乡、镇(街道)卫生院和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应设有专(兼)职健康教育人员。
(二)明确健康教育机构职能。内蒙古自治区健康教育研究所是全区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工作的业务指导中心。负责全区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工作的业务指导和科研;负责对全区健康教育专业技术人员进行培训;负责为全区各类健康教育专业机构、社团组织和各族群众提供图、文、影、音等传播材料;负责全区各类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活动的督导和评估。
各级健康教育机构都应成为本级的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工作业务指导中心,负责制定和实施本地区的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工作规划、年度计划及突发性公共卫生事件健康教育应急预案;对本级与下级健康教育工作人员进行相关业务指导、培训;为职能部门的卫生决策提供咨询服务;积极开展各类卫生法规和卫生科普知识的宣传活动,以“亿万农民健康促进行动”、“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为切入点,以各类人群为工作对象,开展有针对性的健康教育活动,并为活动提供各种健康教育传播材料,对辖区内的各类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活动进行督导和评估。
医疗机构要以医院就诊的病人、院内职工、病人家属为重点人群,开展门诊、病区健康教育,并结合各种疾病的流行情况,开展社区健康教育。
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要利用现有的网络,以学校、幼儿园、服务行业从业人员、城镇社区居民、流动人口为工作重点,积极开展不同种类传染病及慢性病的防治教育。
妇幼保健机构以妇女、儿童为主要目标人群,在门诊、病区及辖区内对孕产妇、育龄妇女、开展健康教育。
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要积极推进“健康促进社区”的建设促进全国文明城市和国家卫生城市的创建工作,大力开展“相约健康社区行”等卫生进社区活动,针对影响健康的主要危险因素开展社区综合干预。
三、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组织领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