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局关于印发《上海市市容环卫、城管执法系统2006年政风行风建设工作意见》的通知
(沪容环〔2006〕73号)
各区(县)市容环卫管理部门、各区城管大队,局相关直属单位:
现将《上海市市容环卫、城管执法系统2006年政风行风建设工作意见》下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1、《上海市市容环卫、城管执法系统2006年政风行风建设工作意见》
2、《上海市市容环卫、城管执法系统关于开展“四查四纠”专项活动的安排》
二00六年五月十六日
附件一
上海市市容环卫、城管执法系统2006年政风行风建设工作意见
2006年政风行风建设要认真贯彻市纠风工作会议的部署和要求,按照构建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和建设“三个政府”的要求,紧紧围绕解决损害群众切身利益的突出问题,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全面加强政风行风建设,为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和顺利实施局“十一五”规划提供坚强保证。
一、工作目标:
政风行风建设在巩固中有提高,在前进中有发展,在继承中有创新,力争测评分进入全市平均水平,在排位上有所上升。
二、主要工作:
(一)抓住突出问题,开展“四查四纠”专项活动。针对2005年测评暴露的问题,一查窗口规范建设,纠正管理服务不到位,二查首问责任制落实情况,纠正办事推诿拖拉,三查文明用语,纠正态度粗暴冷漠,四查管理和作业程序,纠正办事效率低下。
(二)提高服务质量,全面落实公开承诺。按照市纠风办部署,2006年市容环卫和城管执法将继续实施公开承诺,并将承诺内容在新闻媒体公开。各单位、部门要按照严格标准,规范操作、文明服务的要求认真落实。
(三)坚持勤政为民,提升政务公开水平。严格执行《
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及时做好政务公开内容的调整与公开,继续将群众关心的收费标准、服务标准、服务规范等项目内容,通过张贴、上网发布等多种形式予以公开,方便市民办事,主动接受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