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06年西瓜销售服务工作的意见

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06年西瓜销售服务工作的意见
(郑政办〔2006〕14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提高农民的社会化、组织化程度,进一步规范西瓜销售秩序,实现农产品有序进城,服务“城市管理年”活动,经市政府同意,现就做好2006年的西瓜销售服务工作提出如下意见,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统一思想认识,继续禁止农用车进城售瓜

  从去年开始,我市开始全面禁止农用车进城售瓜,实施西瓜有序销售,经过一年的实践,取得了显著成效。为继续落实好禁止农用车进入市区的规定,做好西瓜销售服务工作,并使之制度化、长期化,今年是承前启后的重要一年。各级政府特别是西瓜主产区政府一定要充分认识到此项工作的特殊性,认识到这项工作是新形势下提高我市农民的社会化、组织化程度,加快农业产业化进程的必然要求,是推进我市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重要体现,是维护市容环境卫生、提升城市品位、加快城市现代化步伐的客观需要。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一定要从解决“三农”问题、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及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大局出发,高度重视这项工作,坚决按照市政府的安排部署,统一思想认识,切实加大工作力度,进一步把我市西瓜销售服务工作落到实处。

  二、为瓜农售瓜搞好服务,为市民购瓜提供方便

  今年我市西瓜销售服务工作总体要求是:建立“三场一店”四级西瓜销售网络,全面为瓜农售瓜搞好服务,为市民购瓜提供方便;继续禁止农用车进城售瓜,规范西瓜销售秩序,提高城市管理水平;教育、引导瓜农改变传统西瓜种植、销售模式,走规模化生产、产业化经营、社会化服务道路。

  我市今年西瓜种植面积在14万亩左右,总产量将达35万吨,其中,中牟县种植面积、总产量占80%以上,绝大部分将销往我市市区。禁止农用车进城,规范西瓜销售秩序,工作的难点和重点仍然在中牟县,因此,今年的西瓜销售服务工作继续坚持以中牟县为重点,市行政执法局、市交巡警支队等部门密切配合,坚持政府引导、市场化运作的原则,采取多种有效措施,为瓜农售瓜搞好服务,为市民购瓜提供方便,实现西瓜顺畅销售。

  (一)进一步建立和完善以产地批发交易市场、城郊批发交易市场、市区农贸市场及商场(超市)、社区“田园情”农产品便利店为主体的“三场一店”四级西瓜经销网络。一是建立和完善产地批发市场。在规范去年西瓜产地交易市场的基础上,中牟县要建立2个县级西瓜产地交易市场和10个以上西瓜主产乡(镇)产地交易市场,力争全年西瓜产地交易规模达到总产量的80%以上。二是建立和完善城郊批发交易市场。市供销社负责在城郊四周设立3个西瓜批发交易市场,免费为瓜农服务。三是建立和完善市区农贸市场、商场(超市、水果店)、零售市场。要在市区96个农贸市场,辟出专门区域,提供便利条件,积极引导经销者入场销售西瓜;要在各商场、超市设立西瓜销售专柜,鼓励、引导市区水果店积极销售西瓜,方便市民消费。四是建立和完善社区、家属院“田园情”农产品便利店和西瓜临时经销点。西瓜上市高峰期间,根据市民需求,市供销社负责在社区、家属院新设立100个“田园情”农产品便利店,市内各区(不含上街区)负责设立460个西瓜临时经销点,免费为瓜农售瓜服务,为市民购瓜服务。


第 [1] [2] 页 共[3]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