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无房产证的,提交由市或区县房屋土地资源管理局出具的证明材料。
三、关于环保证明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的有关规定,申请人应当向文化管理部门提交由环保部门或环境监测机构出具的以下材料之一:
(一)环保部门出具的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登记表》的审批意见或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审批意见;
(二)环境监测机构出具的《环境监测报告》。
四、关于游戏(艺)机房审批
根据《
娱乐场所管理条例》第
八条“设立含有电子游戏机的游艺娱乐场所,应当符合国务院文化主管部门关于总量和布局的要求”的规定,本市拟制定游戏机房、游艺机房管理试点方案,对游戏机房、游艺机房实施总量调控,报文化部批准后实施。
五、关于公布审批内容
各区县文化管理部门应自收到本通知后7日内,将本通知规定的娱乐场所的审批依据、条件、数量、程序、期限和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的目录及申请表示范文本等在受理处公示(参见附件)。
附件一:
设立娱乐场所的申请条件和申报材料
一、申请条件
(一)舞厅
1、具备企业法人资格;
2、投资人、法定代表人和负责人未犯有《
娱乐场所管理条例》第
五条列举的违法犯罪行为;
3、不得设立在《
娱乐场所管理条例》第
七条所列地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