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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公安厅关于《全省公安机关治爆缉枪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和《江苏省公安厅关于严厉打击违反危险物品管理违法犯罪活动的通告》的通知

  (三)成果展示阶段(5月21日至5月31日)。要组织开展集中销毁非法危险物品统一行动,展示治爆缉枪专项行动的重大战果,表明党委政府以及公安机关消除祸根乱源的鲜明态度和坚定决心。省厅将对专项行动进行阶段性考核通报,并召开新闻发布会,进一步营造打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强大声势和舆论氛围。
  五、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地要紧密结合本地实际,明确行动重点,找准主攻方向,细化工作措施。各级公安机关的领导同志要深入一线、靠前指挥,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相关警种、部门和派出所要从全局出发,分工负责,密切配合,形成合力。治安部门要在各市“打黑办”的统一组织协调下,牵头负责治爆缉枪专项行动办公室的工作,加强面上情况收集掌握和指导协调;刑侦部门要加大对黑恶势力犯罪案件的侦破力度,全面查清涉案危险物品的来源、渠道和流向;经文保部门要加强对列管单位的治安检查,督促落实治安防范措施;交巡警部门要强化道路治安巡逻和卡口堵控,盘查抓获非法运输、携带危险物品的违法犯罪人员;禁毒部门要对涉毒违法犯罪人员进行深挖,从中发现追缴一批非法危险物品;监管部门要发挥第二战场作用,从在押人员中深挖涉黑涉恶和涉及危险物品的违法犯罪线索;网监部门要加强对网上危险物品违法犯罪信息的实时监控,并积极落实查证措施。派出所要充分发挥主力军作用,全力投入专项行动。
  (二)广泛宣传发动。要组织开展一系列宣传攻势,鼓励群众踊跃检举揭发违法犯罪线索,最大限度地调动人民群众参与维护社会治安的积极性。要突出重点地区、重点部位和重点人员,以《通告》等政策法律和公开打击处理等为重点,加强正反两个方面的典型宣传。要采取公秘结合的方法,从刑释解教等高危人群中物色一批信息员,深挖掌握一批涉及危险物品的团伙犯罪、黑恶势力犯罪等深层次、内幕性情报信息。同时,要通过设立举报电话、开通电子举报信箱等形式,架设公安机关与人民群众联系的桥梁,并严格落实举报奖励措施。
  (三)落实办案责任。要把治爆缉枪专项行动贯穿于打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始终,坚持查禁收缴和查处打击并重,注重从清查收缴中发现涉黑涉恶犯罪线索,从涉黑涉恶团伙案件中发现和追缴非法危险物品。行动中,要坚持“一案双责”:凡是涉及危险物品的案件,主办单位都要循线追踪,彻底查清并堵住非法生产、销售的源头、渠道和流向,同时从中挖掘涉及黑恶势力犯罪的线索,并及时移交刑侦部门专案侦查;凡是涉及黑恶势力、“两抢”、赌博公司和聚众斗殴、寻衅滋事等案件,主办单位都要到涉案人员住所搜查枪支弹药、管制刀具等,确保把犯罪分子持有的非法危险物品彻底收缴干净,并倒查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的法律责任。
  (四)严格政策法律。要用足用好现行法律武器,严厉打击涉及危险物品的违法犯罪活动,坚决杜绝以罚代刑、以拘代刑,降格处理。要充分运用《枪支管理法》、《治安管理处罚法》、《民用爆炸物品管理条例》、《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和《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以及高法、高检有关司法解释,对达到最低定案处罚标准,能实施行政处罚的一律予以行政处罚,能治安拘留的一律予以治安拘留,能追究刑事责任的一律追究刑事责任。对违反国家规定,制造、买卖、储存、运输、邮寄、携带、提供和处置危险物质,以及对非法携带枪支、弹药或者弩、匕首等国家规定的管制器具的,一律予以治安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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