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大力加强对危险化学品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确保危险化学品行业的安全关乎我市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各级人民政府、各有关部门及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都要保持清醒的头脑,进一步增强忧患意识,从讲政治、讲大局的高度充分认识做好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意义,切实加强领导,积极研究部署和落实各项工作措施。一是各地区、各部门、各行业要把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在总结和巩固专项整治经验和成果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监管体制,制定加强和改进监管工作的有力措施;二是各级人民政府要加强对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产业结构的调整,通过调整、重组,关闭一批规模小、效益低、危险性大的企业;三是各级人民政府在统筹本地区经济和社会发展过程中,要注重转变经济增长方式,严把引进投资、新建化工企业关,对危险、危害严重的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一定要从严控制,凡不符合国家标准规定的坚决不批。
二、立足全局,制定对危险化学品行业安全监管的政策措施
(一)合理调整和完善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的布局。一是对坐落在城镇中心区、人口稠密区的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当地政府要结合城市建设规划及产业布局调整,制定此类单位的搬迁方案,限期消除隐患;二是规划部门在批准新项目时,要严格按照国家标准要求,统筹规划区域内现有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周边的安全距离,设计部门要严格按照国家设计规范,全面考虑从业单位的内外部安全条件;三是新建、改建、扩建项目要严格执行“三同时”规定,不允许再欠新账。
(二)落实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投入费用提取制度和建立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制度。按照《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国发[2004]2号)要求,为保障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生产所需资金投入形成长效机制,在全市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实行安全费用提取制度和对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建筑施工、道路交通运输等领域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企业建立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制度。企业要加大对安全生产的资金投入,凡属构建固定资产方面的支出,可以采取加快折旧办法计提折旧;凡属其他费用(含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支出,可直接在生产成本中列支,开支数额较大的可按照资金投入计划预提有关费用。提取的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由市安全监管局监督管理。安全费用的提取由企业自提自用、专项用于改善安全生产条件。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主要用于企业生产经营期间发生生产经营事故的抢险救灾和善后处理等方面所需资金,具体提取办法由市安全监管局会同市财政部门研究确定,国家有新规定的从其规定。
(三)试行危险化学品安全基金制度。各级人民政府要建立危险化学品安全基金,专门用于政府对危险化学品监督管理和应急处置、紧急救援的相关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