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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深圳市委办公厅、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深圳市“基层基础年”工作方案》的通知

  七、加强基层干部队伍建设
  1.加强基层领导班子建设。年内出台加强街道、社区领导班子建设的相关文件,坚持以能力任职位,以业绩论英雄,配齐配强街道、社区“一把手”。对贯彻落实党委、政府方针政策得力、方法有创新、工作有成效、尽心尽力为群众办实事的基层领导,予以充分肯定并给予重用;对能力较弱、素质不高,但工作勤恳、有敬业精神的基层领导,加强培训和教育,促其能力提高;对素质差、作风不实、不求上进的干部,及时予以调整。
  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为责任单位,各区委协办。
  2.加强对基层干部的选拔、教育和培训。引导基层干部树立“发展经济是政绩,维护社会稳定、保一方平安同样也是政绩”的新政绩观。对干部的培养、选拔和使用,更加重视做基层工作、协调利益关系、处理社会矛盾等方面的内容。优先选拔一批长期在基层一线工作,解决基层实际问题能力强的优秀干部进入各级领导班子。针对基层干部队伍的实际,采取各种形式加强教育培训,重点开展胜任力培训和缺失培训。对各街道和社区干部的培训每年不少于1次。探索建立社区居民对工作站人员的评议制度。
  各区委、区政府为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协办。
  3.认真执行干部下基层驻(挂)社区制度和领导班子成员挂点包干制度。认真贯彻落实省委关于“十百千万”干部下基层活动精神,继续推进各级干部下基层驻(挂)社区工作。研究制定规范各级干部下基层驻(挂)社区工作的配套文件,进一步明确干部下基层的工作责任、工作内容和工作方法。挂点的市、区领导干部要落实包干责任,重点抓好维护稳定及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社会矛盾排查调处、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和基层政权建设等工作,努力做到“三个走遍”、“三个掌握”(走遍挂点街道的每个社区,走遍每个重点单位,走遍辖区困难家庭;掌握挂点街道的社会矛盾苗头隐患,掌握矛盾纠纷的处置情况,掌握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驻点挂点的市直、区直机关干部要发挥自身优势,深入调查研究,切实帮助基层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和困难。
  市委基层办为责任单位,市直有关单位、各区委协办。
  4.加大机关与基层干部之间的交流力度。研究制定《深圳市机关新录用公务员到基层工作锻炼试行办法》,明确规定市、区机关新录用公务员脱产到街道、社区挂职锻炼半年,基层工作的表现作为公务员录用、转正的重要参考依据,基层锻炼考核不合格的取消公务员录用。各区要选派没有基层工作经历的年轻机关干部到社区工作站挂职锻炼,有条件的,可实行机关科级干部挂职社区工作站站长、接受一定时间的基层锻炼,社区工作站站长到机关交流学习的制度。
  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为责任单位,各区委、区政府协办。
  5.充实职能部门基层工作力量。各职能部门认真梳理、查找部门内部基层基础工作存在的突出问题,重点做好基础数据收集、基层业务开展和基层站所、基层队伍建设等工作,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切实担负起自身管理范围内各类事项的责任,防止出现向基层街道和社区过度转嫁职能、责任和工作的倾向。公安、国土房产、劳动保障、卫生、工商、城管、安监、食品药品监督等部门要增强基层站所和一线的执法力量。
  各有关职能部门为责任单位,各区委、区政府协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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