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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南京有线电视数字化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

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南京有线电视数字化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
(宁政办发〔2006〕62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府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为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大力发展南京文化产业,加快城市信息化建设,根据《关于深化文化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中发〔2005〕14号)精神和《我国有线电视向数字化过渡时间表》(广发〔2003〕440号)要求,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南京有线电视数字化工程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二○○六年四月二十九日

南京有线电视数字化工程实施方案

  一、实施有线电视数字化工程的意义

  科学技术特别是数字技术的迅猛发展,使人类社会进入了信息化时代。大力推进信息化建设,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战略性任务,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组成部分。有线电视网络覆盖千家万户,推进有线电视数字化,有利于丰富广播电视节目的传输资源,更好地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有利于提高广播电视的服务水平,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有利于巩固舆论宣传阵地,增强宣传思想工作的社会影响力;有利于防范“法轮功”等不法组织插播信号,确保网络传输安全;有利于加快文化产业的发展,进一步壮大宣传文化事业的实力;有利于带动我市相关产业的发展,促进城市信息化建设。我们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抓住发展机遇,扎扎实实地推进有线电视数字化建设。

  二、实施有线电视数字化工程的指导思想和基本目标

  (一)指导思想:根据国家广电总局提出的“政府领导、广电实施、社会参与、群众认可、整体转换、市场运作”的工作方针,按照“两个率先”和“富民强市”的要求,以南京列入全国有线数字电视试点城市为契机,加快推进有线电视数字化,加快实现城市信息化,大力发展南京文化产业,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

  (二)基本目标:加快建设南京有线数字电视前端系统,有计划、有步骤地推广普及数字机顶盒,2008年底前实现全市130万用户有线电视数字化,完成整体转换,率先建成全国一流的城市数字电视服务平台,加快建立广播电视公共服务体系和网络传输系统,促进广播电视产业大发展的市场服务体系及确保健康有序和可持续发展的政府监管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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