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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机构的意见

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机构的意见
(闽政[2006]8号)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

  为应对人口老龄化快速发展的形势,做好老年人服务工作,根据我省实际,现就加快发展养老服务机构提出如下意见:

  一、认清形势,增强发展养老服务机构的紧迫感

  目前,我省老年人口已达420万,占全省总人口的11.9%,高于全国平均水平0.9个百分点,其中:80岁以上老年人口46万,百岁老人从1999年的396位增加到2005年底的833位。由于老年人口基数大、高龄化趋势明显,加上家庭人口结构的变化和 “空巢老人家庭”不断增加,养老日益成为重要的社会问题。养老服务机构是为老年人提供养护、康复等综合服务的机构,是老龄产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大力发展养老服务机构,是解决养老问题越来越重要的途径。

  目前,我省公办社会福利机构有一定数量和规模,服务比较规范,在供养优抚对象、“三无”(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无法定抚养人和赡养人)老年人及收养社会弃婴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取得了显著社会效益。公办社会福利机构利用空余床位接收社会老年人入住,受到社会各界普遍欢迎。随着社会福利社会化进程的加快,我省民办养老服务机构也有一定的发展。但总体上看,我省养老服务机构建设较为缓慢,目前全省老年人养老床位拥有率仅为4.5‰,低于全国平均8.6‰的水平,更低于发达国家5-7%的水平,不能适应人口老龄化的趋势和老年人对养老服务的需求。

  加快发展养老服务机构,不断满足老年人日益增长的养老服务需求,是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缓解社会福利供需矛盾的有效手段,也是加快建立健全老年服务体系的迫切需要。我省各级人民政府和各有关部门要认清形势,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加大政策支持和资金扶持的力度,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大力推进我省养老服务机构的发展,不断满足老年人对不同层次、不同类型养老服务的需求。

  二、发展养老服务机构的指导思想和目标任务

  指导思想:高举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伟大旗帜,以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重大战略思想为指导,按照政策引导、政府扶持、社会兴办、市场推动的原则,统筹规划,突出重点,因地制宜,分类指导;以市场化、社会化为导向,逐步建立适应我省人口老龄化发展趋势的多元化、多层次的城乡养老服务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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