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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省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2006年度全省治理“餐桌污染”建设“食品放心工程”工作方案的通知

  (二)由省海洋与渔业局负责,加强渔业标准化示范区建设,监督和指导全省现有11个国家级和10个省级标准化示范区项目的建设工作,做好2个示范区的验收工作。加快全省无公害水产品生产基地建设,开展无公害水产品产地认定和产品认证,力争全年完成水产品产地认定面积10万亩、产品认证30个、认证产量8万吨的目标。福建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厦门出入境检验检疫局负责,省海洋与渔业局配合,强化对鳗鱼、罗非鱼、虾等出口水产品备案基地的监管,开展药物残留监控工作,保证出口水产品安全卫生。

  (三)由省海洋与渔业局负责,研究制定全省贝类养殖类区划定工作方案,开展贝类产地划区分类试点工作。继续推进福州、厦门、泉州等设区市贝类净化厂的建设,扩大贝类净化产品销售。以厦门市为试点开展贝类净化上市准入工作,总结经验,加以推广。加快起草制定全省贝类净化上市的若干扶持意见,经省食品安全委员会有关成员单位讨论后报省政府批转执行。

  四、治理饮用水污染

  由省建设厅、卫生厅承办,省水利厅、环保局协办。治理工作目标:市、县城区市政管网末梢水水质抽检合格率达到95%以上;二次供水清洗率达80%以上,4项常规指标抽检合格率达95%以上;瓶(桶)装饮用水生产企业产品抽检合格率达95%以上,市场卫生指标抽检合格率达95%以上;新建村级供水设施1500个,行政村所在地供水覆盖率达80%以上。主要措施:

  (一)由省环保局负责,组织开展集中式饮用水源地环境安全大检查,重点开展对排放有毒有害污染物的企业、各类废渣坝和尾矿坝、生产经营处置危险化学物品的企业及放射源使用单位的排查,及时督促有关单位清除生产、运输、储存、处理、处置等环节中的环境安全隐患。

  (二)由省环保局负责,制定完善环境应急预案,健全应急指挥系统,加强对重点污染源的在线监控以及重点流域和重点区域的环境在线监测,指导设区市开展县以下建制镇集中式生活饮用水地表水源保护区的划定工作。省建设厅负责,开展市、县城区供水水质的督查工作,对公共供水企业、自建设施对外供水单位和二次供水水质开展抽查并予通报。

  (三)由省建设厅负责,省卫生厅配合,组织开展二次供水设施的监督检查,督促城市二次供水设施管理单位定期开展二次供水设施的清洗消毒和水质检测,开展二次供水清洗队伍的培训,严格执行持证上岗制度,督促街道居委会、社区、物业管理等单位开展辖区内二次供水设施的清洗、消毒和水质送检,查处违法违规行为。鼓励二次供水改为直供水和采用先进供水技术,提高水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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