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省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2006年度全省治理“餐桌污染”建设“食品放心工程”工作方案的通知
(闽政办[2006]74号)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
经省政府研究同意,现将《2006年度全省治理“餐桌污染”建设“食品放心工程”工作方案》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六年四月四日
2006年度全省治理“餐桌污染”
建设“食品放心工程”工作方案
(省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二○○六年三月)
根据省委、省政府《关于开展2006年为民办实事工作的通知》(闽委[2006]4号)和《
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国务院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决定的通知》(闽政[2005]21号)的要求,为推动全省治理“餐桌污染”、建设“食品放心工程”工作的深入开展,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制定2006年度全省治理“餐桌污染”、建设“食品放心工程”工作方案如下:
一、治理畜牧业产品污染
由省经贸委承办,省农业厅、卫生厅、公安厅、环保局、质监局、工商局、福建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厦门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协办。治理工作目标:实行定点屠宰区域的猪、牛、羊定点屠宰率均达85%以上;上市猪、牛、羊肉主要卫生指标抽检合格率均达95%以上;产销环节生猪“瘦肉精”尿样抽样检出率、禽类(鸡、鸭)抗生素和磺胺类药物残留及鲜牛奶抗生素抽检超标率控制在1%以内。主要措施:
(一)由省经贸委负责,省农业厅、环保局、福建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厦门出入境检验检疫局配合,加快省级无公害畜禽基地建设,确定一批省级规模生猪、蛋禽无公害基地,重点做好省级无公害畜禽基地农业投入品使用的监管、生产技术操作规程、种养殖技术等培训工作,加大畜禽养殖环保设施建设投入与监管。省农业厅做好全省无公害畜禽、绿色食品基地建设,加快产地认定和产品认证工作。福建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厦门出入境检验检疫局负责,省农业厅配合,强化对出口备案畜禽养殖基地的监管,开展药物残留监控工作,保证出口畜禽产品安全卫生。
(二)由省农业厅负责,加快省地方标准《莱克多巴胺检测尿样检测方法》的制定和验证工作,争取年内由省质监局发布实施。继续在全省范围内开展产销环节生猪“瘦肉精”和莱克多巴胺药物残留、规模饲养场禽类抗生素和磺胺类药物残留的检测,做好福州、漳州、南平、三明市辖区内大中型奶牛生产企业鲜牛奶抗生素残留的检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