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 清理乱张贴、乱涂写。所有建(构) 筑物的立面、地面,包括人行道、电线杆、围墙、电话亭、候车亭、站牌架、栏杆等无乱张贴、乱涂写。
二、园林绿化
(一)绿化覆盖率达35%以上,绿地率达30%以上,300米范围内有绿化景点。
(二)绿化项目景观效果好,植物种类丰富,景观点与周边环境自然协调。
(三)树木、树穴无封闭现象,花草树木无缺株、枯萎,植物生长良好,无明显病虫害;护栏、花基侧石、园路、平台等修缮良好,无缺损、践踏,无黄土裸露。
(四)绿化修剪、养护及时,不遮挡交通标志、灯号、信号,不影响车行道行车安全。
(五)植物枝干无刻划,无悬挂物品。
(六)无擅自占用公共绿地。
(七)绿地内环境卫生良好,排水通畅。
(八)保持园林绿化设施完好。
(九)实施天面、阳台立体绿化。
三、环境卫生
(一)小区道路硬底化,路面平整,沟渠畅通,公共场所内外环境整洁,无卫生死角。街道和公共区域有专人保洁,一、二级道路保洁时间不少于16小时,三、四级道路保洁时间不少于11小时,-、二、三级道路每天冲洗一次,机械化清扫率不低于75%,清扫保洁率达100%。
(二)门前市容卫生管理责任制落实,公共场所、街道无随地吐痰、便溺和乱丢果皮、烟头及其它废弃物,无垃圾扫地出门现象,居民不养家禽。
(三)垃圾压缩站、临时存放处、装车点设置规范,按规定设置果皮箱,推广使用车载桶装收集代替保洁车和三轮车收集,环卫设施、设备、工具完好率超过98%,做到摆设整齐,定期清洁、消杀,设施及周边环境整洁,环卫设施照明、供水、排污、排气、除臭、噪音等符合国家规定。
(四)小区生活垃圾上门收集,小区内设置垃圾分类收集容器、废电池回收容器,实行垃圾分类排放、收集,规范进行再生资源回收;垃圾日产日清,覆盖密闭,收运过程无遗洒,避免造成二次污染。
(五)公共厕所内外整洁,无臭味、痰迹、蚊蝇,无乱涂写;粪便及时清理,密闭运输,不污染道路,并进行无害化处理。
(六)零星余泥渣土管理制度化,监督网络完善,无余泥渣土乱倒、乱堆放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