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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卫生厅关于印发《湖南省2006年医疗废物管理卫生行政执法检查实施方案》的通知

湖南省卫生厅关于印发《湖南省2006年医疗废物管理卫生行政执法检查实施方案》的通知
(湘卫法监发[2006]16号)


各市、州卫生局,省卫生监督所,省部直各医疗卫生单位:

  为贯彻落实全省环境保护执法检查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根据省人大常委会统一部署,结合我省医疗废物监管情况,我厅拟定了《湖南省2006年医疗废物管理卫生行政执法检查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六年五月十五日

湖南省2006年医疗废物管理卫生行政执法检查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全省环境保护执法检查电视电话会议精神,认真检查我省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情况,加大对医疗卫生机构的医疗废物管理的执法监督力度,促进依法行政,切实、有效地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保障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专项执法检查,强化各级卫生行政部门依法行政的法制意识,规范执法行为,提高各级卫生行政部门执法能力和执法水平,加大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医疗废物管理行政处罚办法》等法律法规执法力度,使我省医疗废物管理步入规范化和法制化轨道。

  二、组织领导

  我厅成立全省医疗废物管理卫生行政执法检查领导小组,由厅长刘家望任组长、副厅长黄顺玲和助理巡视员刘君武任副组长、法监处、医政处、中医局、妇社处、农卫处、厅办公室和省卫生监督所主要负责人任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法监处。本次检查的重点是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及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贯彻实施《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及其配套文件情况,开展医疗废物管理工作的督促检查、行政处罚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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