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考核和结业
访问学习期满时,访问学者须认真填写《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成绩考核表》,并附上访问期间的科研成果及其证明材料,接受院校和导师对国内访问学者研修期间的学习表现、从事的主要工作和收获等情况作出客观公正的考核评价,合格者将由接受学校颁发教育部统一印制的《高等学校国内访问学者结业证书》(以下简称《结业证书》)。《结业证书》可作为今后晋升、提级的依据;对于无法按照计划完成预定任务、不能胜任课题研究工作的,则作为一般科研进修对待。
五、申报和审核程序
(一)各高校依据条件择优向市教委推荐国内访问学者选派人选,推荐人选须认真填写《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推荐表》(可在中国高校教师网www.ccf.edu.cn查询、下载,以下简称《推荐表》),请各有关高校于5月30日前将推荐人选报名表及《推荐表》审核盖章后报送至上海高校师资培训中心。
(二)市教委和市高校师资培训中心根据各高校报送的人选条件和数量,以及接受学校拟录取情况进行统一审核、调配,并最终确定入选教育部和市教委2006年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的名单。
六、联系方式
市教委负责本项目的组织、协调工作。2006年上海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的选派、推荐等日常管理工作委托上海高校师资培训中心负责。联系方式如下: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人事处:高书凌 电话:23116676
上海高校师资培训中心: 张惠娟 电话:64322241
通讯地址:上海市桂林路100号(上师大内)第十教学楼219室
附件:1.上海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推荐人选报名表
2.教育部《
关于做好2006年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工作的通知(教人司〔2006〕123号)(略)
上 海 市 教 育 委 员 会
二○○六年五月十日
附件1:
上海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推荐人选报名表
填表日期: 年 月 日
填表单位:(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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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 名 │推荐学校│出生│学历│专业技术│ 拟申请 │拟申请研修院│ 市教委 │
│ │ 及院系 │年月│ │ 职务 │研修高校│ 系 │审核意见│
│ │ │ │ │ │ │ 及专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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