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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信息技术改造传统流通业的意见


  3、在物流企业拓宽信息技术应用的深度和广度。以大型物流企业为重点,开展面向供应链的流通示范工程。重点做好改造第三方物流企业工作,主要包括以工业原材料和零部件采购为主的物流企业,以产品贸易批发为主的物流企业,以运输、仓储和货代为主的物流企业,以农副产品流通为主的物流企业。采用先进的网络设备、信息技术、自动控制技术、车辆卫星定位系统(GPS)技术、卫星定位系统和地理信息系统(GIS)相结合的监控技术、条码技术、电子标签(RFID)技术、智能仓库技术及电子数据交换(EDI)技术等,实现货物运输信息的快速传递、加工与管理,使流通企业实现调度管理科学化、货物配载智能化、装卸搬运机械化、账目结算电子化,形成物流信息化新格局。加快建设和完善全省交通业务资源网,建立丰富的交通信息资源库和高效的信息共享与传输平台。完善车站、机场、码头以及各类运输工具的调度管理系统,确保信息传输通畅、货物转运流畅、车辆调度顺畅。到2010年,大型流通企业和中型流通企业网络营销普及率分别达到80%和50%。

  4、推进商贸零售企业信息技术应用向纵深发展。以具有一定规模的超市和连锁配送企业为重点,建立健全流通平台,在人、财、物、进、销、存和企业管理等环节推广普及综合信息管理系统(MIS)、企业资源计划系统(ERP)和时点销售系统(POS);引导和鼓励供需双方开展网上交易,促进传统交易方式向现代交易方式转变。有条件的大中型商贸企业要逐步推广电子订货系统(EOS)、供应商管理系统(SRM)、客户关系管理系统(CRM)和供应链管理系统(SCM)等,引导企业应用先进信息技术。

  加强IC卡的管理与发行,通过整合社会公共信息资源,争取实现一卡多用。进一步扩大金融卡持卡人数量,扩大刷卡消费和支付范围。

  5、在“三农”领域逐步推广应用信息技术。青岛、烟台、潍坊、枣庄、东营、日照、菏泽等地要充分发挥农、林、畜、水产等地方优势,以农资、农产品、消费品加工、储藏、运输、销售为突破口,加快信息技术在“三农”领域和涉农企业的应用。要充分利用信息技术对涉农市场运行进行监测和预报,协助农民识别、打击假冒伪劣种子、化肥等农资产品。要根据农村和农民需要,整合不同需求,逐步形成城乡联动、连锁配送的商品流通体系。有条件的地方可实现网上交易和网上支付,促进农产品进城、农资及日常用品下乡,扩大城乡物资交流范围,缩小城乡差距。争取利用3年左右的时间使信息网络覆盖全省各乡镇和80%以上的行政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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