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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北京市委、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增强自主创新能力建设创新型城市的意见

  吸引跨国公司和国内大企业在京投资设立研发中心或研发总部,通过共建实验室、人才交流、研发外包等形式,凝聚创新资源,使北京成为重要的国际研发中心。

  支持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和自创品牌的高新技术企业开拓国内外市场,塑造一批国内知名品牌和国际品牌。加快面向中小企业的投融资体系建设,改善科技型中小企业自主创新政策环境。完善国有企业考核体系,明确大型国有企业自主创新的职责,鼓励国有大中型企业加强企业技术中心建设,加大研发投入,强化企业创新活动。

  19、发挥高等院校和中央在京科研院所优势,探索创新资源整合机制。以建立开放、流动、竞争、协作的运行机制为中心,促进科研院所之间、科研院所与高等院校之间创新资源的集成与整合。鼓励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的创新资源与企业的研发需求相结合,通过合作共建研究开发机构、共同承担科技项目等多种形式,形成稳定的产学研合作机制,促进知识创新与技术创新良性互动,推动创新成果产业化。

  围绕国家战略需求,依托国家级工程中心、技术研究中心、企业技术中心或研发中心,积极争取《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年)》确定的一批国家重大专项落户北京。支持市属单位与高等院校、中央在京科研院所联合承担一批国家863、973项目。建立“部市合作机制”,对落户首都的国家项目在政策、用地、配套设施建设等方面给予支持,做好服务。鼓励高等院校、中央在京科研院所单独或联合承担北京市重大科技计划项目。

  20、搭建共性技术与公共技术研发支撑平台,完善科技资源共享机制。按照“整合、共享、完善、提高”的原则,通过政策、资金引导和市场化运作,激励现有科技条件资源开放共享。依托高等院校、中央在京科研院所丰富的科技条件资源,形成一批科研基础设施和大型科学仪器、设备共享平台,自然科技资源共享平台,科学数据共享平台,科技文献共享平台,成果转化公共服务平台,网络科技环境平台,以及面向行业的共性技术研发与测试平台等,逐步形成各具特色、开放共享的科技条件平台网络系统,支撑自主创新。实施中关村开放实验室工程,支持中关村科技园区企业与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共建开放式实验室。研究政府部门对开放式、专业化、共性研发平台的支持方式和补贴机制。

  21、加强大学科技园、孵化器建设,完善成果转化机制。加强对大学科技园和孵化器建设的政策扶持和资金引导,支持建立专业技术孵化体系,搭建科技成果转化平台,提高产业共性技术、关键技术的集成配套能力和工程化技术服务水平,拓展面向科技项目和科技企业的综合服务功能,培育中小企业发展。鼓励社会力量、企业参与投资建设大学科技园和专业孵化器。促进大学科技园和孵化器与风险投资结合,支持设立促进成果转化的种子资金。

  22、大力培育和发展各类科技中介服务机构。强化政策支持和资金引导,鼓励科技中介服务机构面向企业,为自主创新和成果转化提供专业化服务。建设社会化、网络化的科技中介服务体系,引导科技中介服务机构向专业化、规模化和规范化方向发展,促进企业之间、企业与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之间的信息传递、知识流动和技术转移。培育新型协会组织,发展各种专业技术协会和行业协会,发挥协会组织的桥梁和纽带作用,促进行业技术联盟的形成和行业技术标准的制定,提升行业协会组织在促进行业发展和产业技术创新方面的代表性、权威性和影响力。鼓励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建立技术转移机构,利用北京产权交易所,搭建产权交易平台,加快技术转移和交易市场体系建设,完善技术转移中的利益分配机制,促进创新成果的交易、转移和扩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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